2017年12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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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印象项目南侧道路及雨污水管道工程武印象项目南侧道路及雨污水管道工程;招标公告
文章来源:     发布时间:2019-04-10 09:48:53    点击数:0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武印象项目南侧道路及雨污水管道工程已由江苏淮安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江苏淮安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2.1.1建设地点:楚州区耳洞渠北侧 。

2.1.2建设规模:混凝土路面1016.3平方米,铺设直径600mm管道长288m等。(具体项目内容详见图纸、工程量清单)

2.1.3合同估算价:约83万元

2.1.4工期要求 60 日历天。

计划开工日期:2019年4 月26 日,竣工日期:2019年6月26 日

2.1.5质量标准要求:合格。

2.2招标范围:混凝土路面1016.3平方米,铺设直径600mm管道长288m等。(具体项目内容详见图纸、工程量清单)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在有效期内)

3.1.1投标人资质类别和等级:企业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提供有效的企业资质证书);

3.1.2企业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在有效期内);

3.1.3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提供企业出具的承诺书,加盖公章和法定代表人印章有效,并提供2017年度或2018年度财务审计报告);

3.1.4对本工程不转包、违法分包承诺(提供企业出具的承诺书,加盖公章和法定代表人印章有效);

3.1.5投标文件中的重要内容没有失实或者弄虚作假(提供企业出具的承诺书,加盖公章和法定代表人印章有效);

3.1.6投标单位必须具备企业信用报告等级为BBB及以上,由中介机构按照淮政发[2013]68号《区政府关于印发淮安区企业信用评价指导性标准和规范(招标投标领域适用2013年版)等标准规范的通知》及其附件要求或《淮安区企业信用评价指导性标准和规范(建筑施工类2017年版)》所出具的企业《信用报告》。(需经淮安区信用办备案并在有效期内);

3.2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建造师二级及以上,且取得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在有效期内),且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1)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2)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或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

(3)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记录,或者有行贿犯罪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5年。

投标人如实提供承诺书,加盖公章和法定代表人印章有效。

3.2.1提供项目负责人2018年7月1日以来连续6个月以上由劳动部门出具的养老保险证明(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3.3 投标人及拟派项目负责人应具备其他要求:无。

3.4 投标人不得有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情形。

①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提供企业出具的承诺书,加盖公章和法定代表人印章有效);

②为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项目管理人,以及为本招标项目提供招标代理、设计服务的(提供企业出具的承诺书,加盖公章和法定代表人印章有效);

③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或者相互控股、参股的(提供企业出具的承诺书,加盖公章和法定代表人印章有效);

④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提供企业出具的承诺书,加盖公章和法定代表人印章有效);

⑤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提供企业出具的承诺书,加盖公章和法定代表人印章有效);

⑥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以及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被暂停且在暂停期内(提供企业出具的承诺书,加盖公章和法定代表人印章有效);

⑦投标人因拖欠工人工资或者因发生质量安全事故被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限制在本区域内承接工程的(提供企业出具的承诺书,加盖公章和法定代表人印章有效);

8投标人近3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且被记录,或者法定代表人有行贿犯罪记录且记录之日起未超过5年的(提供企业出具的承诺书,加盖公章和法定代表人印章有效)

3.5拟选派参加本工程投标的授权委托人必须为本单位在职员工,需提供授权委托书、有效的身份证、本人与企业签订的劳动合同和企业2018年7月1日以来任意连续6个月以上由劳动部门出具的养老保险证明(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3.6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注: ①以上资格条件需提供的证明材料详见招标文件,如有不一至的以招标文件为准。 
   ②如企业有关证书在年检,需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出具证明。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为:2019年 4 月10日至 2019 年4 月19日;

4.2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投标人使用“江苏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获取;

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中“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是指: 淮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淮安市公共资源全程电子化交易平台会员系统;

4.3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305 元,售后不退。

5. 投标截止时间

5.1 投标截止时间为 : 2019 年4 月22日9时。

请投标申请人于投标截止时间前将电子投标文件加密上传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不接受纸质投标文件。

开标地点: 淮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淮安分中心(淮安区华西路63号)一楼开标一室 

5.2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3投标人自行决定是否参加开标会议,详见招标文件

6. 资格审查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资格审查,资格评审标准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7. 评标方法

本次招标采用合理低价法 评标、定标。(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江苏建设工程招标网、淮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及淮安区招投标网上发布

 

联系方式

招标人: 江苏淮安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招标代理机构:江苏中科信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淮安市淮安区华西路18号     地址:淮安市海口路9号留学生创业园703

邮    编:  223200                    邮 编: 223000                                  

联 系 人:  蔡主任                    联 系 人: 徐工                                  

电    话:  0517-85201579             电  话: 0517-837716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