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站前陈岗片区(陈岗小区和侨苑小区)微改造工程勘察设计施工总承包 招 标 公 告
文章来源:     发布时间:2019-04-04 15:32:32    点击数:0

根据荔发改投资【2019】5号批准,并且本工程具有资金证明,广州市荔湾区人民政府站前街道办事处现对站前陈岗片区(陈岗小区和侨苑小区)微改造工程勘察设计施工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选定承包人。

一、工程名称:站前陈岗片区(陈岗小区和侨苑小区)微改造工程勘察设计施工总承包

二、招标单位:广州市荔湾区人民政府站前街道办事处

联系人:陈生         联系电话:020-86433246

招标代理机构:中达安股份有限公司

联系人:陈工          联系电话:020-38467671

招标监督机构:广州市荔湾区建设工程招标管理办公室

投诉电话:020-81561896

三、建设地点:广州市荔湾区陈岗片区(陈岗、侨苑小区)北至站前路,南至流花路范围。

四、项目概况:项目选址陈岗片区(陈岗、侨苑小区)北至站前路,南至流花路范围,对陈岗、侨苑2个社区进行社区微改造,项目改造规模约20万平方米。主要改造内容为房屋建筑本体以及市政公共设施,包括社区破损道路、室外排污管网、围墙修复,消防设施更换,房屋外立面整饰,停车场规整,三线整治以及小区绿化改造等

五、标段划分及各标段招标内容、规模:

1、项目编号:JG2019-1531

2、标段划分:本工程只设1个标段。

3、招标规模:项目选址陈岗片区(陈岗、侨苑小区)北至站前路,南至流花路范围,对陈岗、侨苑2个社区进行社区微改造,项目改造规模约20万平方米。主要改造内容为房屋建筑本体以及市政公共设施,包括社区破损道路、室外排污管网、围墙修复,消防设施更换,房屋外立面整饰,停车场规整,三线整治以及小区绿化改造等

招标内容:

(1)完成本项目的勘察工作(包括但不限于岩土工程勘察、工程测量、工程物探(含管线探测);

(2)完成本项目的设计工作(包括但不限于投标阶段的方案设计,中标后进行方案及初步设计深化、投资概算、施工图设计、施工图预算、竣工图编制等后续所有设计和现场服务工作);施工至工程竣工验收、工程结算、工程保修以及项目移交等。完成并配合业主办理报建、报批、相关部门结(决)算审计等工作。

(3)根据招标人和设计任务书要求进行限额设计及施工。

(4)负责项目实施阶段全过程建设管理,直至项目移交。

(5)本工程项目水、电、路等与现有市政基础设施的接驳。

(6)红线内临时建筑物的清理和恢复。

(7)上述工作及勘察设计费、施工工程费用等已包含在投标报价中。

4、项目估算约1995.92万元;本次招标最高限价为1764.78万元;其中:施工投标最高限价为人民币1659.35万元(含增值税价),勘察设计投标总价最高限价为105.43万元(含增值税价,包含工程勘察费16.59万元、工程设计费75.29万元、施工图预算编制费7.53万元、竣工图编制费6.02万元)。

六、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七、公告发布时间、投标登记时间:

1、从2019年4月4日00时00分至 2019 年4月24日10时30分

注:发布招标公告的时间为招标公告发出之日起至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止。

2、投标登记起始时间:2019年4月24日8时35分,截止时间2019年4月24日10时30分

八、递交投标文件时间、项目负责人签到时间与开标时间及招标文件获取方式:

1、递交投标文件起始时间:2019年4月24日8时35分,截止时间:2019 4月24日10时30分。【地点: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16开标室】

2、项目负责人签到起始时间:2019年4月249时30分,截止时间:2019年4月2410时30分。【地点: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16开标室】

3、开标时间:2019年4月24日10时30分。【地点: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16开标室】

4、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与开标时间是否有变化,请密切留意招标答疑中的相关信息。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后,开标时间因故推迟的,相关评标信息仍以原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的信息为准。

九、办理投标登记手续

1、投标人凭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证明书原件(非法定代表人办理手续时提供)、本人身份证原件到达递交投标文件地点递交投标文件、《广州建设工程投标报名申请表》一式两份,表格可从www.gzggzy.cn服务指南栏目下载。(注:该表中项目负责人(兼施工负责人,下同)、安全员须为投标人在广州市房建和市政企业库在册人员。)

2、本项目招标文件一经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发布,视为发售给投标人,招标文件由投标人自行在广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下载。招标文件费500元/套,招标文件费在递交投标文件时缴纳,交纳后不予退回,由招标代理服务机构开具收据。

3、投标担保5万元,投标担保须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并完成投标登记手续后至开标前完成缴纳,由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代收。投标担保须由主体单位基本户转出,投标担保缴纳情况以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查询为准。缴费的操作详见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公布的《投标人基本账户保证金操作指引》。

十、投标人合格条件:

1、投标人参加投标的意思表达清楚,投标人代表被授权有效。

2、投标人均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法人营业执照,按国家法律经营。

3、投标人(或联合体主办方)持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4投标人同时具有承接本工程所需的4.1和4.2资质

4.1申请人须同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以下(1)(2)两种资质:

(1)工程设计资质:具备以下①、②项之一

工程设计综合类资质

市政行业(道路工程)专业乙级或以上资质和同时具备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乙级或以上资质

(2)工程勘察资质:具备以下①、②项之一

工程勘察综合类资质

工程勘察(工程测量)专业乙级或以上资质且同时具备工程勘察(岩土工程)专业乙级或以上资质

4.2工程施工资质: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以上资质。

注: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建市[2015]154号)要求,2016年7月1日起,按照建[2001]82号文标准取得的旧版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失效。

5、主要负责人资格要求:

5.1投标人拟承担本工程项目负责人(兼施工负责人,下同)为: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或以上注册建造师,且在投标人(或联合体主办方)单位注册;

5.2投标人拟承担本工程设计负责人为:具备市政路桥设计高级工程师或以上,且在投标人(或联合体设计方)单位注册;

注:(1)建造师的专业及等级标准按《注册建造师执业管理办法(试行)》及《注册建造师执业工程规模标准(试行)》;注册建造师包括延续注册成功的注册临时建造师。项目负责人在任职期间不得担任专职安全员,项目专职安全员在任职期间也不得担任项目负责人。

5.3、社保证明文件:投标申请人须保证委托代理人、本工程项目负责人、本工程设计负责人及专职安全员为本单位的合法职工,必须具有至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止连续半年或以上在本单位交纳的社保证明文件(以加盖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印章的《投保单》或《社会保险参保人员证明》资料为准)。

6、项目负责人持有在有效期内的安全培训考核合格证(B类),或能够提供广东省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信息系统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证书信息的打印页。

7、投标人(或联合体主办方)专职安全员须具有在有效期内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证),或能够提供广东省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信息系统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证书信息的打印页。项目负责人和安全员不为同一人。

8、投标人已按招标公告附件二的内容签署盖章的《投标申请人声明》。

9、关于联合体投标:允许联合体投标,但只接受最多由三家单位(即一家设计单位、一家工程勘察单位、一家施工单位)组成的联合体,且应以承担施工任务的一方为主办方,并签定联合体共同投标协议(见附件一)。联合体共同投标协议应明确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按联合体任务分工进行评审。

9.1参加联合体的各成员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同时参加两个或两个以上的联合体投标。出现上述情况者,其投标和与此有关的联合体的投标将被拒绝。

9.2投标人拟任本工程项目负责人、设计负责人必须是联合体中对应分工成员的正式员工;以上2项人员不得重复兼任,且必须为投标人正式员工。

9.3联合体的资格条件按联合体任务分工进行评审(其中施工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专职安全员、项目负责人以承接施工任务的主办方为准;工程设计资质及设计负责人以承接设计任务的成员单位为准)。

10、资格审查前,投标人(含联合体各方)须在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建立企业诚信档案及拟担任本工程项目负责人须是投标人(或联合体主办方)诚信档案中的在册人员。

注:未在招标公告第九条单列的资审合格条件,不作为资审不合格的依据。

十一、资格审查方式:

1、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投标人资格审查与评标同时进行,资格审查及评标由本项目的评标委员会负责)。

2、满足资格审查合格条件的投标申请人不足3名或经评审有效的投标人少于3名时,均为招标失败。招标人分析招标失败原因,修正招标方案,报有关管理部门核准后,重新组织招标。

十二、资格审查结果及中标结果将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公示,公开接受投标人的监督。

十三、费用

1、设计费用参照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建设部2002年颁布的《勘察设计费收费标准》计算。设计部分的投标下浮率作为结算的依据,最终结算以财政部门或审计部门审定结果为准。

2、投标经济补偿:本项目不设投标经济补偿。所有费用投标人自理。

3、施工工程费用由投标人根据招标文件要求以及企业自身情况填报下浮率,投标报价不得高于招标控制价。施工部分的投标报价下浮率(非竞争费用:如安全文明措施费、余泥渣土运输费等不下浮)及施工合同的计价方式(详见附件合同计价方式,具体签订的施工合同为准)作为结算的依据,最终结算以财政部门或审计部门审定结果为准。

十四、工期

1总工期:390历天,从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完成竣工验收。

其中:

1、设计工期:75历天。具体为:中标人应在设计合同签订后30日内完成方案修改、方案专家评审后15日内完成初步设计(含工程概算),初步设计评审批准后25日内完成施工图设计,施工图设计文件经审查发现问题后5工作日内完成补充、修改并送施工图审查单位。如果延误工期,承包人向发包人支付的误期损害赔偿费每天为最终合格价格的0.3%;误期损害赔偿费的最高限额为最终合同价格的30%。

2、施工工期:315历天,从招标人发出的进场通知书之日起计。

十五、其他事项

1、前期服务机构:/

[注释]如果前期服务机构参加本次投标,应将本公告发布前最终完成的工作成果(含电子文件)在投标人购买招标文件的同时提供给所有投标人参考,否则前期参与的服务机构中标无效。

2、投标时是否需要提交设计模型:

3本工程实行全过程限额设计施工,限额投资。工程变更须经过建设单位审定后方可实施。

十六、潜在投标人或利害关系人对本招标公告及招标内容有异议的,向招标人书面提出。异议受理部门:广州市荔湾区人民政府站前街道办事处

电话:020-86433246

地址:广州市荔湾区中展里72号;

十七、本公告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网址:http://www.gzggzy.cn)、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网址:http://www.gdzbtb.gov.cn/)、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网址:http://www.cebpubservice.com/)等媒体上发布,本公告的修改、补充,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发布。本公告在各媒体发布的文本如有不同之处,以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发布的文本为准。

十八、其他:

1、投标人须保证其提供的资格预审申请资料及投标资料的真实性,招标人有权在招标的任何阶段进行调查和核实,一旦发现虚假,将上报建设管理部门及相关部门严肃查处。

2、本项目禁止转包或违法分包,否则,招标人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或单方面解除合同。上述要求,申请人须在《投标申请人声明》中予以承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