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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度新春公司油区维修项目(二标段)施工总承包(框架协议)招标公告
文章来源:     发布时间:2019-04-03 08:48:34    点击数:0

1.招标条件

2019年度新春公司油区维修项目施工总承包(框架协议)招标方案已由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胜利油田分公司批准,招标人为中石化新疆新春石油开发有限责任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中国石化集团招标有限公司胜利分部。该项目施工总承包(框架协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意向的潜在投标人参与投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招标项目名称:2019年度新春公司油区维修项目(二标段)。

2.2建设地点:中石化新疆新春石油开发有限责任公司管辖的新疆油区管理二区。

2.3框架协议有效期: 1 年(自框架合同生效当日起计)。

2.4标段划分:本招标项目共有四个标段,此标段为二标段。

2.5框架协议有效期内标段合同估算总金额:400万元(不含税)

2.6标段招标范围:新春公司在201961日至2020531日期间下达的管理二区的单井维修、管线保温、防腐、屋面防水、道路等成本类零星维修项目。

2.7按照评审综合得分从高到低的顺序,按照以下规定确定中标人及承包份额:

1)按照评审综合得分从高到低的顺序,选定排名前3名的中标候选人为第一、第二和第三中标人。

2)第一中标人承包份额约为50%,第二中标人承包份额约为30%,第三中标人承包份额约为20%

2.8其他:招标人有权根据中标人的进度、质量等考核情况进行份额调整,或取消中标人的承包资格。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应具备以下基本资格条件: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企业独立法人;

2)持有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相应资质证书:

①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石油化工工程总承包三级(含)以上资质证书;

②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或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颁发的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压力管道)GC2级(含)以上许可证;

3)持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安全生产许可证书;

4)持有有效的质量管理、环境管理、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5)财务状况良好,具有足够资产及能力并有效地履行合同;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拟派以下人员在本项目合同期内不得兼职其他项目,人员资格要求为:

1)项目经理持有机电工程专业二级(含)以上建造师注册证书(注册于投标人单位),持有建筑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2)技术负责人持有油气储运或安装建设工程相关专业中级或以上技术职称证书。

3)安全负责人持有建筑施工企业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4)质量负责人持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安装专业质检员岗位证书或石油化工工程质量监督总站核发的安装专业中国石化工程质量检查员岗位证书。

3.4本次招标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3.5投标人应慎重考虑并决策是否参与本招标项目的投标。若下载了招标文件后决定不参与投标,请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5天前书面通知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否则招标人将按照《中国石化建设市场诚信体系管理办法》相关条款的规定给予限制投标的处理(特殊原因及不可抗力的情形除外)。

4.注册、报名、申领电子印章与招标文件及相关资料获取

4.1本招标项目采用全流程电子招标投标的方式,通过中国石化电子招标投标交易网(以下简称交易平台)在线完成发标、投标、评标等工作。

4.2潜在投标人须登录交易平台进行注册、报名、申领企业CA数字证书的电子印章(以下简称CA章)、下载招标文件等。

4.3获取招标文件、图纸等相关资料时间:

1)获取时间:201943800分至2019491800分。

2)获取截止时间:2019491800分。

5.投标保证金

5.1招标人要求投标人提交投标保证金。

5.2投标保证金金额:伍万元

5.3投标保证金可采用银行保函、银行电汇的形式,以银行电汇形式提交的投标保证金应当从其基本账户转出。

5.4提倡投标保证金以银行保函的形式提交。

6.投标文件编制及递交

6.1编制:投标文件须采用中国石化投标文件制作软件进行编制。

6.2递交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前均可递交。

6.3投标截止时间:2019423 09:00

6.4递交方式:登录交易平台上传(投标人保存文件上传成功回执,递交时间即为上传成功回执时间)。

7.开标

7.1开标时间:2019423 09:00

7.2开标地点(适用于现场开标)地面工程建设监督中心三楼第二开标室

7.3开标地址(适用于现场开标)山东省东营市东营区西四路270号地面工程建设监督中心(西四路与北一路交叉口以北100米)三楼第二开标室

8.其它

8.1本次招标对投标人不作经济补偿。

8.2请投标人注意:在开标前自己的身份应对其他投标人保密。

9.招标人

名称:中石化新疆新春石油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山东省东营市东营区西四路633

邮编:257000

联系人:郭先生

电话:13563360891

传真:  

电子邮箱:guoyijun.slyt@sinopec.com

10.招标代理机构(适用于委托招标)

名称:中国石化集团招标有限公司胜利分部

地址:山东省东营市东营区西四路270号地面工程建设监督中心(西四路与北一路交叉口以北100米)

邮编:257000

联系人:徐文

电话:0546-8689276

传真:  

电子邮箱:xuwen.slyt@sinopec.com

11.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http//www.chinabidding.com.cn)、中国石化电子招标投标交易网(https://ebidding.sinopec.com和国家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上发布。

12.公告发布期限

本公告发布期限:从本公告规定的招标文件下载时间起,到下载截止时间止。

 

 

 

招标代理机构:中国石化集团招标有限公司胜利分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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