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12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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漯河经济技术开发区象山路(东方红路-万泉河路)工程项目施工招标公告
文章来源:     发布时间:2019-04-03 08:45:21    点击数:0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漯河经济技术开发区象山路(东方红路-万泉河路)工程项目已经批准建设,招标人为漯河经济技术开发区建设和环境保护局,建设资金已落实,项目出资比例为:100%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

2.1项目名称:漯河经济技术开发区象山路(东方红路-万泉河路)工程项目

2.2项目概况位于漯河经济技术开发区内,北起东方红路,南万泉河路,长度约1170米,红线宽20米,投资估算约2136.91万元

2.3    120日历天;  

2.4招标范围: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纸所涵盖的全部内容(二者不一致时以工程量清单为准);

2.5质量要求:符合国家现行及相关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的合格工程。

3.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其以上资质及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2其他要求:投标人应提供通过“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信用河南”(www.xyhn.gov.cn)及“全国法院被执行人信息查询平台”(http://zhixing.court.gov.cn/search/)等渠道查询企业信用记录的网页打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经查询有“失信被执行人”、“ 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其投标将被拒绝。

3.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在投标之前须在 “漯河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 完成企业注册和CA数字证书认证办理。于2019年04月03日09时00分至2019年04月08日09时00分,在漯河市工程建设电子交易系统缴纳招标文件费、技术服务费并下载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如有)等,方可参加投标。凡未按本公告规定下载招标文件的,投标无效。

4.2本项目将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开标时请携带资料到现场,由评标委员会进行核验,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4.3“企业注册和CA数字证书认证办理”请参考漯河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下载中心的相关说明。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网上递交:投标人应当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 CA 数字证书登录“漯河市工程建设电子交易平台”,将已加密电子投标文件上传,并确定已加密投标文件保存上传成功。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按规定加密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拒收。

5.2现场递交: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未加密电子投标文件和已加密电子投标文件的备份以光盘或 U 盘的形式,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和加写标记后,递交到开标现场。

5.3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190424830分。

5.4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伍佰圆整,售后不退。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由漯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在其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录入并交互发布于《河南省电子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

7. 评标办法

本项目招标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标法,详见招标文件。

8. 监督投诉部门

监督部门:漯河经济技术开发区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办公室

地    址:漯河经济技术开发区政府办公楼806室

电    话:0395-5757886

 

9.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漯河经济技术开发区建设和环境保护局

 系 人:万先生

电    话:0395-5757887

 

代理机构:中晟育兴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联 系 人:叶女士

电    话:0395-3370799   1310395257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