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12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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镇江东站综合交通枢纽建设工程镇江东站综合交通枢纽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招标公告
文章来源:     发布时间:2019-04-02 10:36:40    点击数:0

一、本招标项目镇江东站综合交通枢纽建设工程(项目名称)已由镇江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镇发改基础发(2017422(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招标人镇江铁路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来源)。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质量检测进行公开招标。

二、中设设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受招标人的委托具体负责本项目的招标事宜。

三、项目概况:

1、项目地点:位于镇江市丹徒区辛丰镇东街村,现既有沪宁城际铁路丹徒站以北,项目用地范围北起长香大道,南至后北路,西至谷阳大道;

2、项目规模:长途客运站、公交首末站、其他配套用房、地下车库等工程建筑面积约为54000M2(其中地下车库建筑面积约为39700M2),落客平台、站前广场等工程面积约为42000M2(其中落客平台最大单跨为21米);站前路长度约为900米,宽约为7.5米。

3、本项目共1个标段,相应招标内容如下:

镇江东站综合交通枢纽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房建、市政)。

4、检测时间要求:项目检测与施工同步进行,接甲方通知后一天内进行现场准备并开始检测,检测时间为20日历天内(包括出检测报告时间,特殊报告经双方协商同意可另行约定)。

5、质量要求:按工程建设规模标准检测,并满足国家现行检测技术规范要求。

6、检测服务期:2019年5月20日至2020年9月30日(500日历天)

四、申请人应当具备的主要资格条件:

1、投标人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效的营业执照。

2、投标人必须具有省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资质证书》,和《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备案证书》,证书的核定项目应包含本项目测试内容(核定项目至少包含见证取样检测、 主体结构现场检测 地基基础工程检测”、“市政工程检测)。

3、具有省级以上质量技术监督部门核发的《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

4、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有高级工程师职称。

5、其他条件:

①、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②、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③、投标单位没有因诈骗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项目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④、资格审查申请书中的重要内容没有失实或者弄虚作假;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及其他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

6、本市行政区域外的投标人必须在开标前办理相关备案手续并符合国家及省市工程质量检测相关管理规定。投标时本市行政区域外的投标人未提供备案材料原件扫描件的资格审查不合格。

7、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

联合体涉及本市行政区域外的投标人的,本市行政区域外的投标人须符合“本市行政区域外的投标人必须在开标前办理相关备案手续并符合国家及省市工程质量检测相关管理规定”。

1)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

2)联合体各成员单位应当具备与联合体协议中约定的分工相适应的资质和能力;

3)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标段中投标;

4)联合体各方必须指定牵头人,授权其代表所有联合体成员负责投标和合同实施阶段的主办、协调工作,并应当向招标人提交由所有联合体成员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授权书;

5)联合体须以牵头人的名义缴纳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对联合体各成员具有约束力。

6)项目负责人由牵头人提供。

7)联合体投标的必须由牵头人报名并下载招标文件。

五、存在下列情形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本次投标

1、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

3、因招投标活动中有违法违规和不良行为,被有关招投标行政监督部门公示且公示期未满的;

4、被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5违反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六、投标保证金

投标人必须于投标截止前按以下方式,从企业的法人基本存款账户上划出投标保证金人民币捌万元至系统随机生成的虚拟子账号(财务联系电话:0511-89988189)。

缴纳方式为:账号:下载招标文件后在业务查询的“获取子账户号”模块中选定投标项目后“获取子账户号”,此随机生成子账户号即投标保证金支付账号。

注:投标保证金全部采用电汇的形式交纳,投标保证金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到达账户。以个人、企业的办事处、分公司,子公司名义或从他人账户、投标人企业的其他账户、企业的投标保证金划出账号与企业诚信库的开户账号比对不符缴纳的投标保证金无效。

户名:镇江市丹徒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行:邮储银行丹徒支行

注:①、投标单位法人基本存款账户以镇江市有形建筑市场开放式应用信息平台企业诚信库中信息为准,如有变动请及时更新;

②、重发公告或多次公告的项目,投标企业需按最新招标公告的要求重新缴纳投标保证金;

③、投标截止后,投标人如未按上述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属于重大偏差,将被视为未能对招标文件作出实质性响应,应当作为无效标予以否决;

④、保证金退还:投标保证金本息同时退还。为提高各方工作效率,在规定时间内,招标投标平台系统将自动办理投标保证金退还工作。如本项目招投标中遇质疑、投诉、复议等特殊情况,保证金退还按相关规定执行。

七、评标方法和评标标准

本项目采用“综合评分法”。

本评标办法总分为 100 分,其中投标报价 40分,企业资质及业绩信誉 35 分、项目人员配备 25 分。以合计得分最高者为中标人,当合计得分最高者有2家及以上时,以投标报价得分高者排序在先;当投标报价得分高者有2家及以上时,以抽签方式确定中标人。

评标、定标实施细则:

(一)、投标报价(40 分)

地基基础检测:

检测费用按镇检协[2018]9号文公布的《镇江市建设工程质量检测和建筑材料试验收费标准指导价》文件执行。项目结算价按收费标准×(1-报价下浮率)收取。下浮 35%得10分基本分,在此基础上每下浮一个点,得 1 分,满分20分。

工程材料检测:

检测费用按镇检协[2018]9号文公布的《镇江市建设工程质量检测和建筑材料试验收费标准指导价》文件执行。项目结算价按收费标准×(1-报价下浮率)收取。下浮 10%得 10 分基本分,在此基础上每下浮一个点,得0.5分,满分 20分。

投标人的投标报价为固定费率费用,一旦招标人接受,履约期间将不因市场物价、作业环境、工作周期等因素的变动而予以调整。

(二)、企业资质及信誉(35 分)

(1)企业必须具有省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见证取样检测”“专项类检测”及“备案类检测”资质。其中,“专项类检测”资质除“主体结构现场检测”外,每多一项得 2 分,满分6分;“备案类检测”资质,每有一项得 1 分,满分 8 分。此项共计 14 分(须提供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颁发的“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资质证书”和“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备案证书”及其附本原件扫描件)。

(2)企业具备乙级及以上“测绘资质证书”的,得2分,其他得1分(须提供省测绘地理信息局颁发的测绘资质证书原件扫描件),本项满分2分。

(3)企业通过“中国合格评定国家认可委员会实验室认可(CNAS)”的,得 6 分,没有则不得分(须提供中国合格评定国家认可委员会颁发的实验室认可证书原件扫描件)。

(4)企业曾入选“江苏省住房与城乡建设厅承担政府投资和重大、重要工程项目质量检测机构推荐名录”的,材料工程质量检测、地基基础类工程质量检测各得5 分,没有则不得分,满分10分(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原件扫描件)。

(5)荣获2017年度中国建筑业协会建设工程质量检测AAA级信用机构的,得3分(需提供中国建筑业协会工程建设质量监督与检测分会颁发的AAA信用证书原件扫描件)。

(三)、项目人员配备(25分)

(1)拟派人员数量不少于 10 人(含项目负责人)且全部具有江苏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设工程质量工程质量检测人员岗位合格证”的,得 5 分,否则不得分。(提供证书原件扫描件)

(2)在满足本项第 1 款要求的前提下,拟派人员中同时具备高级工程师职称的,每人得 2分;同时具备工程师职称的,每人得 1 分,满分10分。(提供职称证书原件扫描件)

(3)在满足本项第 1 款要求的前提下,拟派人员中具备注册结构工程师或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的,每人得 2.5 分,满分 10 分。(提供注册证书原件扫描件)

评分细则说明:

1、以上评分中,要求提供原件备查;

2、认定荣誉均以证明材料原件扫描件为准,荣誉时间以颁发证书时间为准;

3、若是联合体投标:

(1)企业资质以联合体成员提供的证明材料原件扫描件为评分依据;

(2)“中国合格评定国家认可委员会实验室认可(CNAS)”的、企业曾入选“江苏省住房与城乡建设厅承担政府投资和重大、重要工程项目质量检测机构推荐名录”的、“材料工程质量检测、地基基础类工程质量检测”的、“荣获2017年度中国建筑业协会建设工程质量检测AAA级信用机构的”的、以上评分点均以联合体牵头人提供的材料为评分依据;

(3)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以联合体协议中明确的承担本项目中相应工作内容的单位,提供的项目人员为评分依据。

4、评分计算时如出现小数点,则保留小数点后两位,第三位四舍五入;

5、评委意见不一致时,按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

本次招标的定标方法:评标委员会根据评标结果依序推荐3家中标候选人,招标人根据评标结果,确定经评审的各项分值相加分值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为本项目的中标人。第一中标候选人放弃中标、因不可抗力提出不能履行合同,或者未按本招标文件规定提交履约保证金的(或应提交中标差额保证金而未提交的),则第二中标候选人为本项目的中标人;第二中标候选人放弃中标、因不可抗力提出不能履行合同,或者未按本招标文件规定提交履约保证金的(或应提交中标差额保证金而未提交的),则第三中标候选人为本项目的中标人。合计评分相等时,则由招标人确定。

八、招标文件(含资格后审文件)领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9年4月2日00:00至2019年4月9日24:00 期间使用企业CA证书登录http://222.186.125.129/zjhynew网上支付招标文件费用人民币 300 元(售后不退),并网上下载招标文件,逾期不得下载。

九、其他

1、本项目使用资格后审方式,审查办法采用合格制,凡审查合格少于3家的,招标人将依法重新招标。

2、招标人郑重声明:如本项目的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本次招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规章规定的,请严格依据苏建规字[2016]4号和苏建规字[2017]1号文,在规定的时间内按照文件规定的方式和程序提出异议或投诉,招标人或监管部门将依法受理和处理异议或投诉。异议和投诉均应有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材料,猜测式、怀疑式的异议和投诉将不被接受。(监督单位:镇江市丹徒区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办公室;联系号码:0511-89883663;)

3、招标人将根据相关规定对本项目的中标人及其项目负责人进行履约评价,若履约评价不合格的单位,招标人将拒绝其参加招标人未来五年内的相关项目的投标。

十、招标人及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一)招标主体:

招标人地址:    镇江市官塘桥路200      招标代理机构地址:       南京市秦淮区紫云大道9号         

联系人:    付炼                      联系人:      胡磊                         

电话:      17712839587            电话:       18952853605                 

(二)相关部门:

公共资源交易部门:

 

招投标行政监督部门: 



镇江市丹徒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镇江市丹徒区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办公室


工程交易科联系电话:

0511-89980212

联系电话:

0511-89883663


网络信息科联系电话:

0511-85023679













(三)技术支持:

CA证书办理单位:

网上招投标系统:



江苏CA

江苏国泰新点软件有限公司


联系电话:

0511-88968012

 联系电话:

18512527507、1825188064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