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标条件
洛阳泽丰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新安县水利局(原新安县水务局)的委托,就新安县水务PPP项目供水工程10KV输变电线路进行公开招标,现欢迎符合相关条件的投标单位参加投标。
二、项目概况及招标范围
1、项目名称及编号:新安县水务PPP项目供水工程10KV输变电线路项目,洛新交易[2019]051号
2、财政审批编号:洛新政集采【2019-02-01】
3、资金来源及招标控制价:财政资金,12511428.71元
4、项目地点:新安县
5、招标范围:本项目所需的电线电缆敷设、安装及调试等,具体施工内容详见施工图纸
6、工期:90日历天
7、质量要求:符合国家质量验收合格标准
8、标段划分:本项目分为一个标段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合格投标人除符合《政府采购法》第22条外,还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1、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
2、投标人须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颁发的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同时具有电力监管机构核发的《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许可范围包含二级及以上承装、二级及以上承修和三级及以上承试,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同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投标单位拟任项目负责人须具有机电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建造师(不含临时建造师)证,且不得在其他在建项目中担任职务,并出具无在建项目承诺书,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4、施工人员中具备高压类电工进网作业许可证的至少有两名;
5、类似工程业绩:提供自2016年1月1日以来承揽过单项合同金额不少于800万元人民币的供配电工程业绩(以合同签订时间和金额为准,需提供合同、中标通知书各1份);
6、供应商须提供2017年的经第三方审计机构出具的审计报告原件,供应商成立不满一年提供最近一个月的财务报表(开标前须提供审计报告原件,否则其投标将不被接受)
7、根据《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和《河南省财政厅关于转发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5号)被列入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指政府采购行政处罚有效期内),被列入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shixin.court.gov.cn/,也即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公布与查询网)“失信被执行人”的、被列入国家税务总局网站(www.chinatax.gov.cn/)——重大案件查询栏目“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投标人将被拒绝参加投标;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9、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将按废标处理。
四、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4.1获取招标文件及报名时间:2019年3月22日至2019年3月28日(公告发布之日起发售,不少于5个工作日)通过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下载。
4.2获取招标文件及报名方式:本次招标(采购)通过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交易系统进行,请投标人登录中心网站(http://www.lyggzyjy.cn/TPFront/default.aspx)点击“交易登录”--“投标人登录”,通过“证书Key”方式登录,网上获取招标文件(用户注册及证书Key办理、使用,咨询电话:0379-69921072,63922311,如有疑问请致电新点公司网络技术电话:69921051)。招标文件工本费500.00元/份,售后不退。请及早获取招标文件,避免因网络等不可预见因素造成无法获取招标文件,因此造成无法获取招标文件的将不再延长招标文件获取时间。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2019年4月11日上午9时30分整(北京时间)
递交投标文件地点及开标地点:新安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楼开标一室(新安县新城黄河路与北京路交叉口向西200米路北)。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省(洛阳)政府采购网》及《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洛阳市)》、《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发布,公告期为自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招标代理服务费
本次招标代理服务费由中标单位支付,招标代理服务费执行洛阳市财政局收费标准。
八、联系方式
招标人:新安县水利局(原新安县水务局)
地址:新安县新城北京路农业大厦三楼
联系人:贾先生
电话:18737965065
招标代理机构:洛阳泽丰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洛阳市西工区凯旋东路28号
联系人:李先生
电话:0379-6016815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