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金陵分公司70万吨/年C5/C6烷烃吸附分离装置已由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石化股份计〔2018〕190号批准建设,招标人为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金陵分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中国石化集团招标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出资比例为100%。金陵分公司70万吨/年C5/C6烷烃吸附分离装置监理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意向的潜在投标人参与投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招标项目名称:金陵分公司70万吨/年C5/C6烷烃吸附分离装置。
2.3建设规模:新建70万吨/年烷烃吸附分离装置,原料预处理单元及吸附分离单元采用中石化自有技术,年开工时数8400小时。新建机柜间、变电所。消防、油品储运、系统管道、公用工程等配套系统依托现有设施改造完善。。
2.7标段招标范围:①新建70万吨/年C5/C6烷烃正异构吸附分离装置,装置由原料预处理单元、吸附分离单元和产品分离单元等3部分组成。②新建机柜室、变电所。③系统配套改造完善,主要包含储运、消防以及公用工程等。④本标段不含事故水池施工监理。。
2.8投标人可任意选择一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可中标一个个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
(2)持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化工石油工程监理甲级资质证书;
(3)持有有效的质量管理、环境管理、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4)2015年以来有单项合同金额在100万元 以上的石油化工装置工程监理项目业绩;
(5)财务状况良好,具有足够资产及能力并有效地履行合同;
(6)没有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没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没有重大质量、安全事故;
(7)近三年来无重大诉讼纠纷;没有被行业主管部门通报批评或处罚。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本次招标投标人人员资格要求为:
(1)总监理工程师持有化工石油工程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注册于投标人单位),年龄不超过60岁,2015年以来有单项合同金额在100万元以上的石油化工装置工程监理项目总监理工程师执业业绩,工程实施阶段不得兼职其他项目。
(2)主要专业监理工程师持有相应专业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注册于投标人单位)或持有相应专业石油化工监理工程师证书,2015年以来有石油化工生产装置工程监理项目相应专业监理工程师执业业绩。
(3)总监理工程师安全代表应持有国家注册安全工程师注册证(注册于投标人单位)或石油化工行业安全管理人员培训证书,本工程项目实施期间不得兼职其他项目。
3.4本次招标项目投标人拟派的项目监理部所有人员需提供当地社保局出具的近3个月(2018年12月至2019年2月)的在该单位缴纳的有效社保缴费证明。
3.5本次招标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3.6投标人应慎重考虑并决策是否参与本招标项目的投标。若下载了招标文件后决定不参与投标,请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5天前书面通知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否则招标人将按照《中国石化建设市场诚信体系管理办法》相关条款的规定给予限制投标的处理(特殊原因及不可抗力的情形除外)。
4.1本招标项目采用全流程电子招标投标的方式,通过中国石化电子招标投标交易网(以下简称交易平台)在线完成发标、投标、评标等工作。
4.2潜在投标人须登录交易平台进行注册、报名、申领企业CA数字证书的电子印章(以下简称CA章)、下载招标文件等。
4.3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按照以下时间、地点购买招标文件:
(1)购买时间:2019年3月18日 09:00至2019年3月25日 16:00。
(3)购买地点:南京栖霞区甘家巷炼油厂7号路招投标中心(途安酒店院内北一楼)。
4.4购买招标文件时需提交的证件(复印件须加盖投标人法人公章):
(1)购买人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购买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副本、开户银行许可证复印件;
(3)招标文件发售登记表(附件1);
(4)纳税人名称、纳税人识别号、地址、电话、开户银行行号、帐号和联行号(附件2)。
5.3投标保证金可采用银行保函、银行电汇的形式,以银行电汇形式提交的投标保证金应当从其基本账户转出。 |
6.1编制:投标文件须采用“中国石化投标文件制作软件”进行编制。
6.2递交时间:
(1)加密电子投标文件:投标截止前均可递交;
(2)不加密电子投标文件和纸质投标文件: 2019 年 4月10日8 时 30 分至 9 时 00 分。
6.3递交地点:(1)加密电子投标文件:登录交易平台上传(投标人保存文件上传成功回执,递交时间即为上传成功回执时间);
(2)非加密电子投标文件和纸质文件:南京栖霞区甘家巷炼油厂7 号路招投标中心(途安酒店院内北二楼)
6.4投标截止时间: 2019 年 4 月 10 日 9 时 00 分。
7.开标
7.2开标地址:南京栖霞区甘家巷炼油厂7号路招投标中心(途安酒店院内北二楼)。
8.其它
8.1本次招标对投标人不作经济补偿。
8.2请投标人注意:在开标前自己的身份应对其他投标人保密。
9.招标人
10.招标代理机构(适用于委托招标)
电子邮箱:huanghf.jlsh@sinopec.com;liuxz.jlsh@sinopec.com。
本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http://www.chinabidding.com.cn),中国石化电子招标投标交易网(https://ebidding.sinopec.com)和国家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上发布。
本公告发布期限:从本公告规定的招标文件下载时间起,到下载截止时间止。
2019年3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