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12月5日
电话:400-8365317
注册 登录
当前位置: 首页> 工程招标 > 招标公告
中国铁建海语熙岸项目住宅一期工程及小学、幼儿园工程勘察设计施工总承包招标公告
文章来源:     发布时间:2019-03-15 15:59:44    点击数:0

根据穗南开审批项目【2019】02号批准,并且本工程具有资金证明,广州南沙中铁实业发展有限公司现对中国铁建海语熙岸项目住宅一期工程及小学、幼儿园工程勘察设计施工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选定承包人。

一、工程名称:中国铁建海语熙岸项目住宅一期工程及小学、幼儿园工程勘察设计施工总承包

二、招标单位:广州南沙中铁实业发展有限公司

    联系人:邓工         联系电话:020-39030043

    招标代理机构:

    联系人:广东工程建设监理有限公司    联系电话:13128262799

    招标监督机构:广州南沙开发区建设和交通局

    投诉电话:020-39910647

备案管理机构:广州南沙经济技术开发区行政审批局

联系电话:020-39910644

三、建设地点:广州市南沙区黄阁镇凤凰大道与黄阁南路交汇处

四、项目概况:中国铁建海语熙岸项目总建筑面积550297平方米(计容面积),本次招标工程位于项目用地范围内的E6-16地块及E6-09地块、E6-22地块,本次招标工程为住宅一期工程及小学、幼儿园工程,其中:住宅一期工程总建筑面积约21万平方米,含7栋住宅建筑,建筑层数32-44层,建筑高度99.84~100.84米(5#栋136.34米,6#栋139.34米);小学工程总建筑面积约1.34万平方米,建筑高度20米;幼儿园工程总建筑面积约0.41万平方米,建筑高度14米。

五、标段划分及各标段招标内容、规模:

1、标段划分:本工程只设1个标段。

2、招标内容:根据发包人基础资料、勘察设计任务书和有关政府批复文件的要求,负责本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项目的勘察、设计、施工及工程竣工验收等工作,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具体内容详见合同协议书):

2.1工程前期阶段(含勘察、设计)

2.1.1岩土工程勘察,包括但不限于地质勘察、管线探测、测量等工作。

2.1.2本项目可研范围内全过程全专业设计,包括但不限于:负责项目方案设计、深化方案设计、修建性详细规划设计及报批、单体报建图设计和报建通编制、初步设计(含初步设计概算编制、送审、配合评审工作)、施工图设计及规划验收电子报批文件、设计变更(含造价分析)及现场技术指导。范围主要包括但不限于:

(1)负责规划用地红线范围内所有建筑、结构、给排水、电气、智能化、通风、空调、消防、人防、基坑支护、室内装修、幕墙、卫生、环保、建筑节能和绿色建筑、小区市政、临水临电、外水、外电、燃气、道路(含规划道路及小区道路)、景观等专业设计;

(2)负责办理项目的修规报建、建筑方案报建、初步设计审查备案、各专业报建、施工图报建、协助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等各专项报批报建和验收工作;

(3)负责组织开展设计咨询工作。

(4)如承包人不具备项目中各专业部分的相应资质,承包人应在征得发包人同意后专业分包给具备相关资质的设计单位并签订分包合同。

(5)负责项目涉及的临时围墙、临时道路、施工用水用电、临时排水、发包人的驻地办公场所设计(临时板房、景观绿化等)等所有临时设施的设计工作。

(6)除按合同规定的时间和要求向发包人提交设计成果文件外,还应承担工程施工过程直至竣工验收前的设计服务(包含设计变更)等工作,保证设计变更满足施工进度要求。

2.2施工部分

按照招标文件及合同约定的范围和招标人批复的施工图进行施工总承包,具体内容包括但不限于:(1)施工内容包括:基坑支护工程、基础工程、土石方工程、主体工程的建筑及结构、防雷工程、防水工程、室内精装饰装修、建筑幕墙、给排水、电气(含智能化)、通风空调、通讯、消防、环保节能、泛光照明、园林绿化、景观、有线电视、燃气工程及市政、污水处理、所有的室内机电设备设施、配电、发电机、人防等施工总承包。具体以发包人确认的施工图为准。

(2)负责预算、结算的编制工作,配合发包人对预算和结算的审核及审计工作;

(3)对需要专业分包的专项设计和工程,承包人与专业分包单位签订专业分包合同,配合做好协调和管理工作。同时,承包人须按国家、地方、行业规定以及发包人要求的工程措施、安全措施、文明措施对项目进行工程总承包管理,作为联合体主办方负责项目设计、施工总协调工作及工程涉及的其它协调工作;

(4)负责或配合办理工程开工及验收所需的各项手续,包括但不限于办理施工许可证(或临时施工许可)、报监手续、余泥排放证、排污手续、排水接驳、水质检测、排水许可证、环保验收、消防验收、人防验收、节能备案、分项分部工程验收和各专业验收及通邮等工作,并承担办理上述手续施工方的费用;

(5)完成按有关规定应由承包人负责的检验监测工作,及配合发包人委托的第三方检测工作;

(6)协助做好迎检、开工仪式等筹备工作;

(7)组织本项目的整体竣工验收及备案和整体工程资料汇总及整理归档工作,具体施工范围详见招标文件。

3、招标规模:同项目概况。

4、投标最高限价:49572.014 万元,其中:勘察费 64.104 万元;设计费 507.91万元;施工费49000万元。

5、项目编号: 2019-    

六、资金来源:企业自筹

七、公告发布、报名及递交资格审查申请文件时间:

公告发布日期(含本日):2019 3 15 日至2019  19 

注:招标公告发布时间不得少于5日。

报名开始日期(含本日):2019 3 20 

报名截止日期(含本日):2019 3 26 

报名时间:上午: 10:00-12:00  ,下午:14:00-16:00 (节假日除外)

注:报名时间自招标公告截止发布之日起不得少于5日。

如报名参加投标的申请人数量过少不足以形成充分竞争时,招标人在确认正式投标人之前,可以发出补充公告,适当延长报名时间。

八、报名及递交资格审查申请文件地点:

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南沙交易部报名窗口(广州市南沙区环市大道中成汇街2号南沙城商务楼A栋2楼)。

九、投标人合格条件:

1、投标人参加投标的意思表达清楚,投标人代表被授权有效。

2投标人(若为联合体投标,指联合体中各单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法人营业执照,按国家法律经营。

3投标人(若为联合体投标,指承担施工任务的单位)持有有效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4、投标人同时具有承接本项目所需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以下资质:

4.1、工程勘察资质:工程勘察综合类甲级资质,或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甲级或以上资质

4.2、工程设计资质:工程设计综合甲级,或建筑行业设计甲级资质,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设计甲级资质

注:如中标人的设计资质仅为建筑行业(建筑工程)设计甲级资质,应当自行完成本资质专业的设计业务,并在保证整个建筑工程项目完整性的前提下,经发包方同意,将其他部分专业设计业务发包给具有相应资质的分包方。

4.3、工程施工资质:建筑工程壹级或以上级别施工总承包资质

5、投标人拟担任本工程项目负责人(兼施工项目负责人)为:建筑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且持有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或能够提供广东省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信息系统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证书信息的打印页,且具备中级或以上技术职称

注:建造师的专业及等级标准按《注册建造师执业管理办法(试行)》及《注册建造师执业工程规模标准(试行)》;注册建造师包括延续注册成功的注册临时建造师。项目负责人在任职期间不得担任专职安全员,项目专职安全员在任职期间也不得担任项目负责人。

6、投标人拟担任本项目设计负责人:具备一级注册建筑师资格并具有高级或以上技术职称,设计负责人必须为投标人(若为联合体投标,指承担设计任务的单位)正式职工(提供近6个月(2018年9月至2019年2月)在本单位缴纳的有效社保证明(社会保险证明包括员工社保编号)复印件并加盖公章),且项目设计负责人2016年1月1日至今(以设计合同签订日期为准)担任设计负责人完成过类似设计业绩(类似设计业绩是指单项合同设计面积60000平方米或以上的房屋建筑工程设计项目,项目负责人任职以设计合同或业主证明为准,设计面积以设计合同或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或施工图审查合格书或竣工验收备案证明显示的为准,需提供设计合同,或同时提供业主证明或建设规划许可证或施工图审查合格书或竣工验收备案证复印件。)

7投标人拟派的(若为联合体投标,指承担施工任务的单位)专职安全人员须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类)或能够提供广东省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信息系统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证书信息的打印页,项目负责人和安全员不为同一人。

8、投标人企业类似工程业绩要求:

8.1、施工业绩要求:2016年1月1日至今完成过质量合格的,金额大于或等于20000万元的房屋建筑类施工总承包项目

注:(1)需同时提供中标通知书或免招标的相关证明、施工合同、竣工验收报告或竣工验收意见书或竣工验收备案表复印件。

(2)金额以中标通知书为准,中标通知书上没有金额或免招标的,以施工合同(不含补充合同)为准,完成时间以竣工验收报告或竣工验收意见书或竣工验收备案表时间为准。

(3)联合体投标的施工业绩为承担施工任务的单位提供。

8.2、设计业绩:2016年1月1日至今完成过单项合同设计面积60000平方米或以上的房屋建筑工程设计项目。

注:(1)需提供设计合同,或同时提供设计合同和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或施工图审查合格书或竣工验收备案证明复印件。

(2)设计面积以设计合同或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或施工图审查合格书或竣工验收备案证明显示的为准,时间以设计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3)联合体投标的设计业绩为承担设计任务的单位提供。

9、投标人已按照附件三的内容签署盖章的投标申请人声明。

10、关于联合体投标:

10.1允许联合体投标,但只接受最多由3家单位(即一家勘察单位、一家设计单位、一家施工单位)组成的联合体,且应以承接施工任务的单位为主办方,并签订联合体工作协议。联合体工作协议应明确确定联合体牵头方(主办方)以及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

10.2投标人拟任本工程项目负责人(兼施工项目负责人)、设计负责人必须是联合体中对应分工成员的正式员工。以上2项人员不得重复兼任。

10.3联合体的资格条件按联合体任务分工进行评审(其中工程施工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专职安全员、项目负责人(兼施工项目负责人)、施工业绩以承接施工任务的主办方为准;工程设计资质、设计负责人、设计业绩以承接设计任务的成员单位为准。

10.4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加入其他联合体参加本项目的投标。

11、资格审查前,投标人(含联合体各方)须在广州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建立了企业诚信档案及拟担任本工程项目负责人为本企业(联合体主办方)诚信档案中的在册人员。

1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的投标活动,否则相关单位投标无效。

注:未在招标公告第九条单列的投标人合格条件,不作为资审不合格的依据。

十、正式投标人的确定方式:本项目采用资格预审合格制方式。

1、满足投标人合格条件的投标申请人多于等于3名时,取全部满足合格条件的投标申请人为正式投标人。

2、满足投标人合格条件的投标申请人不足3名时为招标失败。招标人分析招标失败原因,修正招标方案,报有关管理部门核准后,重新组织招标。

十一、招标人因两次或多次招标失败,需申请改变招标方式或不招标的,应按《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办法》(省第十届人大常委会第二次会议通过2003.4.2)的第四十条规定执行。

十二、资格审查方式:接受报名及用资格预审合格制方式

十三、本工程实行全过程限额设计施工,限额投资。工程变更须经过建设单位审定后方可实施。

十四、投标申请人报名时应按《投标申请人报名须提交的书面资料及其他取自广州市房建和市政企业库登记的信息一览表》中要求提交的书面资料(一式二份,一份正本,一份副本,若正本与副本不一致,以正本为准)。《投标申请人报名须提交的书面资料及其他取自广州市房建和市政企业库登记的信息一览表》中没有要求提交的资料,不作为资审不合格的依据。

本项目采用合格方式确定正式投标人,资格审查合格条件资料在《投标申请人报名须提交的书面资料及其他取自广州市房建和市政企业库登记的信息一览表》中标明,投标申请人如不提交这部分资料,则被认定为资审不合格。

十五、工期

1、计划总工期 735   个日历天;其中:

1.1勘察工期10个日历天(勘察工期每延误一天扣除设计费1万元)。中标人应在合同签订后10个日历天内完成勘察工作并提交勘察设计文件。

1.2设计工期25个日历天(设计工期每延误一天扣除设计费10万元)。中标人应在设计合同签订后10个日历天内完成方案设计深化和初步设计,初步设计审查批准后15个日历天内完成施工图设计,后续各项专项设计15个日历天内完成。

1.3施工工期:为 700 个日历天。工期每延误一天扣罚工程款100万元人民币。

十六、其他事项

1、前期服务机构: 无 

[注释]如果前期服务机构参加本次投标,应将本公告发布前最终完成的工作成果(含电子文件)在投标人购买招标文件的同时提供给所有投标人参考,否则前期参与的服务机构中标无效。

2、投标时是否需要提交设计模型: 否。

3、投标经济补偿:本工程不设投标补偿,投标费用由投标人自理。

4、有关企业诚信档案的办理事宜,详见广州市房建和市政企业库相关办事指引。

十七、潜在投标人或利害关系人对本招标公告及招标内容有异议的,向招标人书面提出。

异议受理部门:广州南沙中铁实业发展有限公司

联系方式:020-39030043

地址:广州市南沙区海滨路171号金融大厦16楼 

十八、本公告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网址:http://www.gzzb.gd.cn)、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网址:http://www.gdzbtb.gov.cn)、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网址:http://www.cebpubservice.com/)发布,本公告的修改、补充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发布。本公告在其他法定媒体发布的文本如有不同之处,以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发布的文本为准。

招标人:广州南沙中铁实业发展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广东工程建设监理有限公司

日期:20193 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