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茂名分公司产品结构优化及配套15万吨/年硫磺回收联合装置项目已由中国石化股份公司以“石化股份计项[2018]52号文”《关于茂名分公司产品结构优化及配套15万吨/年硫磺回收联合装置项目基础设计的批复》批准建设,招标人为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茂名分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中国石化集团招标有限公司茂名分部。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出资比例为100%。茂名分公司产品结构优化及配套15万吨/年硫磺回收联合装置项目项目管理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意向的潜在投标人参与投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招标项目名称:茂名分公司产品结构优化及配套15万吨/年硫磺回收联合装置项目。
2.2建设地点:茂名分公司炼油分部。
2.3建设规模:
(1)新建260万吨/年浆态床渣油加氢裂化轻油联合加氢装置(主要包括浆态床反应部分、轻油联合加氢升级部分、分馏部分、催化剂储存及泵送部分、气体脱硫部分等单元)。
(2)新建15万吨/年硫磺回收联合装置(包括二级克劳斯硫回收、尾气热焚烧、尾气净化、溶剂再生、硫磺成型包装等);
(3)新建200吨/小时酸性水汽提及本系统配套部分(包括①200吨/小时酸性水汽提装置;②浆态床渣油加氢系统配套工程;③配套全厂储运、工艺管道、循环水、凝结水、空压站、电气、自动化、消防、信息化提升等公用工程及辅助设施及适应性改造)。
2.4建设投资:328265.45万元(已抵扣增值税)。
2.5计划工期:本项目项目管理从合同签订之日计起,至2020年 4 月 30日完工,具体开竣工日期以甲方批复的统筹计划为准。
2.6标段划分:1个标段。
2.7标段招标范围:对茂名分公司产品结构优化及配套15万吨/年硫磺回收联合装置项目进行项目管理咨询服务。咨询服务技术人员协助委托人对茂名分公司产品结构优化及配套15万吨/年硫磺回收联合装置项目进行施工进度管理、HSSE管理、质量管理、采购管理、投资控制管理、合同管理及风险管理等咨询服务及现场协调等工作,做到合法合规。
3.投标人资格要求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
(2)持有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化工石油工程监理甲级或以上资质证书;
(3)持有有效的质量管理体系认证、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4)2015年以来有化工石油工程项目管理业绩;
(5)财务状况良好,具有足够资产及能力并有效地履行合同。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项目经理持有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证书(注册于投标人单位)或持有石油化工行业监理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注册于投标人单位),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年龄不超过55岁,有五年及以上工作经验,工程实施阶段不得兼职其他项目。
3.4项目计划管理咨询服务人员[1人],持有中级或以上技术职称,且有五年及以上工作经验。
3.5项目施工管理咨询服务人员(2人),具备中级或以上技术职称或具备大学专科学历,且有五年及以上工作经验。
3.6项目合同管理咨询服务人员(1人),持有中级或以上技术职称或具备大学本科学历,且有五年及以上工作经验。
3.7项目质量管理咨询服务人员(1人),持有中级或以上技术职称或具有大学本科学历,且有五年及以上工作经验。
3.8项目安全管理咨询服务人员(2人),持有中级或以上技术职称或具备大学本科学历。
3.9项目综合管理咨询服务人员(1人),持有中级或以上技术职称或具备大学本科学历。
3.10本次招标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3.11投标人应慎重考虑并决策是否参与本招标项目的投标。若下载了招标文件后决定不参与投标,请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5天前书面通知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否则招标人将按照《中国石化建设市场诚信体系管理办法》相关条款的规定给予限制投标的处理(特殊原因及不可抗力的情形除外)。
4.注册、报名、申领电子印章与招标文件及相关资料获取
4.1本招标项目采用全流程电子招标投标的方式,通过中国石化电子招标投标交易网(以下简称交易平台)在线完成发标、投标、评标等工作。
4.2潜在投标人须登录交易平台进行注册、报名、申领企业CA数字证书的电子印章(以下简称CA章)、下载招标文件等。
(1)获取时间:2019年03月01日08时00分至2019年03月06日08时00分。
(2)获取截止时间:2019年03月06日08时00分。
5.投标保证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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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投标文件编制及递交
6.1编制:投标文件须采用“中国石化投标文件制作软件”进行编制。
6.2递交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前均可递交。
6.4递交方式:登录交易平台上传(投标人保存文件上传成功回执,递交时间即为上传成功回执时间)。
7.开标
7.2开标地点(适用于现场开标):中国石化集团招标有限公司茂名分部502开标室。
7.3开标地址(适用于现场开标):广东省茂名市官渡路1号大院中国石化集团招标有限公司茂名分部502房。
8.其它
8.1本次招标对投标人不作经济补偿。
8.2请投标人注意:在开标前自己的身份应对其他投标人保密。
9.招标人
电子邮箱:wangqian.mmsh@sinopec.com。
10.招标代理机构(适用于委托招标)
地址:广东省茂名市官渡路1号大院中国石化集团招标有限公司茂名分部;
电子邮箱:taorong.mmsh@sinopec.com。
11.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http://www.chinabidding.com.cn)、中国石化电子招标投标交易网(https://ebidding.sinopec.com)和国家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上发布。
12.公告发布期限
本公告发布期限:从本公告规定的招标文件下载时间起,到下载截止时间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