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郑州新郑综合保税区)道路交通电子警察系统及交通卡口系统建设工程施工二标段(三次) 已由 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郑州新郑综合保税区)经济发展局(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以 郑港经发【2017】70号批准建设,招标人为 郑州市公安局航空港区分局 ,建设资金来自 财政资金 ,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二标段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郑州新郑综合保税区)道路交通电子警察系统及交通卡口系统建设工程施工二标段(三次)
2.2招标编号:HGZ201902270102
2.3建设地点: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
2.4建设规模:实验区主干道与次干道以上道路交叉口设置交通智能卡口系统13套
2.5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2.6计划工期:二标段:自签订合同后90日历天;
2.7招标范围: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所包含的卡口系统新建工程
2.8标段划分:
二标段:13个路口卡口系统新建工程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企业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资信良好;
3.2 ①投标人须具备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②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机电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不含临时建造师),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与本单位签订劳动合同,已缴纳社保(社保证明须提供近半年内连续3个月社保证明材料),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③企业2015年10月份以来承担过智能交通类(电警或卡口)或安防监控类工程项目业绩(同时提供合同、中标通知书、网页版中标公告,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
3.3 投标企业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者投标资格被取消;
3.4 投标企业有健全的财务制度;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3.5 提供“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关于投标人“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共三项信用记录的查询打印页;
3.6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7该项目投标企业只允许中一个标段。
4. 投标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9年2月28日9时00分至2019年3月6日17时00分,登陆“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郑州新郑综合保税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www.zzhkgggzy.cn)”,凭CA数字证书进行网上投标报名,下载招标文件及清单图纸。尚未办理CA数字证书及诚信库申报的,请登陆该交易中心网站进入“公共服务--办事指南”栏目,下载并携带相关资料到该交易中心一楼大厅办理。
4.2招标文件售价800元。(开标现场递交,如拒缴纳,视为放弃投标)。
5. 投标文件的递交及开标
5.1 投标人需在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郑州新郑综合保税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传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并按招标文件规定在规定的时间、地点递交纸质及投标文件电子版;
5.2 投标文件(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纸质及电子版投标文件)的上传/递交截止时间:2019年3月20日9时30分;
5.3 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在规定的截止时间前通过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郑州新郑综合保税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传;
5.4 投标文件(纸质及电子版)的递交地点: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郑州新郑综合保税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三开标室。
5.5 逾期上传/送达的或者未上传/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电子和纸质),招标人不予受理。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郑州新郑综合保税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河南省电子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发布,其他媒体所发布的内容不予认可。
7. 联系方式
招标人:郑州市公安局航空港区分局
地址:郑州市航空港区凌飞路与洞庭湖路交叉口东南角
联系人:张先生
联系电话:0371-55956336
招标代理:河南康茂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郑东新区东风南路商鼎路交叉口升龙广场3号楼B座26楼2622室
联系人:康女士 蒋先生
电话:0371-63350762 63350690
传真:0371-63350690
2019年2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