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广州海珠(丰顺)产业转移工业园生活配套区土方平整工程(4号地块之3)EPC总承包已由丰顺县发展和改革局以丰发改审[2019]3号文批复,项目发包人(招标人)为丰顺县埔寨镇人民政府,建设资金由县财政统筹解决。为尽快实施该项目建设,对该项目EPC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及招标范围:
2.1工程概况:本项目所在地为丰顺县埔寨镇。主要建设规模及内容:工程平整总面积297.5亩,其中土方开挖439571.20立方米(虚方,338131.7立方米实方),填方616417.5立方米(虚方,474167.3立方米实方);另需从场外运送工程176846.3立方米。
2.2招标范围:设计(含勘察)施工(EPC)总承包,完成本招标项目的方案设计(包括概算、附图)、施工图设计及相应建筑工程的施工及验收服务等内容。
2.3工程地点:丰顺县埔寨镇丰顺新区生态工业区。
2.4工期要求:勘察、设计工期:60个日历天,施工工期:210个日历天。
2.5承包方式:采用EPC总承包。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企业资质要求:
本次招标允许独立体投标或满足资质要求的不同法人组成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其成员(含牵头人)不多于3个,可由1家勘察单位、1家设计单位、1家施工单位组成,联合体协议中应约定具有下列(2)或(3)资质的单位为联合体牵头人。且投标人必须同时满足以下要求:
(1)工程勘察综合类甲级或岩土工程乙级(或以上)及工程测量丙级(或以上)资质或岩土工程分项(岩土工程勘察)专业丙级(或以上)及工程测量丙级(或以上)资质(根据工程勘察资质分级规定,专业类丙级工程勘察单位承担工程勘察业务限定在企业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所辖行政范围内,所以省外企业须乙级或以上资质);
(2)工程设计综合类甲级资质或市政行业乙级(或以上)资质或市政行业(道路工程)专业丙级(或以上)资质(根据工程设计行业资质的承担业务范围规定,丙级工程设计单位承担工程设计业务限定在企业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所辖行政范围内,所以省外企业须乙级或以上资质);
(3)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以上)资质,并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2人员资质要求:
(1)勘察负责人:须具备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资格。
(2)设计负责人:须具备工程类市政工程专业中级(或以上)技术职称或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给水排水)执业资格。
(3)施工负责人:须具备广东省注册的二级(或以上)市政公用工程注册建造师证书(省外企业的注册建造师须是一级注册建造师)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且至开标时间止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
(4)专职安全员:须具备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类)。
注:各专业项目负责人、专职安全员由担任相应任务单位委派。市政工程专业类指市政工程、给排水、市政道路、路桥、公路、隧道工程等;建造师的专业及等级标准按《注册建造师执业管理办法(试行)》及《注册建造师执业工程规模标准(试行)》;注册建造师包括延续注册成功的注册临时建造师。每人在本项目只能担任一个岗位,不得兼任。
3.3信誉要求
(1)投标人(联合体指所有成员)已按照《梅州市建筑市场诚信管理办法(修订)》的要求和梅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诚信信息登记有关问题的通知》(梅市建函〔2016〕365号)的要求在梅州市住建局建筑市场诚信管理平台自行申办企业并已在该平台公开发布。
(2)根据《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取消省外建筑企业和人员进粤信息备案有关工作的通知》粤建市〔2015〕52号的要求,省外企业已按要求在“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录入相关信息,并提供相关证明文件。
(3)投标人自2018年10月1日至本招标项目投标截止时间止(以处罚或通报日期为准),在国家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的“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未被列入黑名单记录(公示)、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的“广东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未被列入企业黑名单(公示)、“梅州市建筑市场诚信管理平台”上未被限制参与投标的处罚(公示)。
(4)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投标人,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投标人,均按否决投标处理。
4、资格审查要求和评标办法:
4.1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资格审查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将被否决。
4.2评定标办法:综合评估法。
5、其他要求: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投标。
6、投标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6.1 投标报名方式:来人报名(资格后审)。
6.1.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均可报名参加该招标项目的投标。报名须提供以下资料:
(1) 广州建设工程投标报名申请表(一式两份,单独提供不装订);
(2) 经招标人盖章确认的《投标报名承诺书》(单独提供不装订);
(3) 投标申请人报名提交资料一览表(按附件格式);
(4) 联合体协议书原件(如有);
(5) 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联合体由牵头人提供);
(6) 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联合体由牵头人提供);
(7) 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联合体各方提供);
(8) 勘察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复印件(联合体由勘察单位提供);
(9) 设计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复印件(联合体由设计单位提供);
(10) 施工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复印件(联合体由施工单位提供);
(11) 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复印件(联合体由施工单位提供);
(12) 勘察负责人的二代身份证复印件、职称(资格)证书复印件、劳动合同复印件及近三个月(含2018年11月~2019年1月任意一月)的社会保险缴纳证明材料复印件
(13) 设计负责人的二代身份证复印件、职称(资格)证书复印件、劳动合同复印件及近三个月(含2018年11月~2019年1月任意一月)的社会保险缴纳证明材料复印件;
(14) 施工负责人的二代身份证复印件、注册建造师证书复印件或打印页、建安B证复印件或打印页、劳动合同复印件及近三个月(含2018年11月~2019年1月任意一月)的社会保险缴纳证明材料复印件;
(15) 专职安全员的二代身份证复印件、建安C证复印件或打印页、劳动合同复印件及近三个月(含2018年11月~2019年1月任意一月)的社会保险缴纳证明材料复印件;
(16) 项目其他管理人员情况表;
(17)在“梅州市建筑市场诚信管理平台”办理的企业登记的相关证明材料;省外企业提供已按要求在“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录入相关信息的相关证明文件(提供网站截图,联合体由各方提供);
(18) 在“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的“广东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 “梅州市建筑市场诚信管理平台”无相应处罚记录(公示)(提供网站截图,联合体由各方提供);
(19) 在“信用中国”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投标人查询文件(提供网站截图,联合体各方提供);
以上(3)至(19)资料装订成册,自行编制目录和页码,一式两份,加盖单位公章。由各企业资质技术负责人、勘察负责人、设计负责人、施工负责人、专职安全员持报名资料至现场签到报名,同时提交报名资料原件核对。所有签到人员均需另外提供各自的法定代表人证明书(身份证核对)和授权委托书(身份证核对),身份证失磁视为无效,资质技术负责人还需提供相关证明文件(原件核对)。
6.2报名时间:2019年2 月28日至2019年3月 4 日上午9:30~11:30时、下午14:00~16:00时(北京时间,下同),报名地点: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地址:广州市天润路333号)。
6.3招标文件的获取
报名同时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及其他资料1000元。逾期作弃权处理。
7、投标文件的递交和开标
递交的时间为:2019年3月20日 9时 40分至2019年 3月20日10 时 00 分,提交到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地址:广州市天润路333号)。逾期送达的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并于 2019 年 3 月20 日10时00分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举行开标评标会,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应准时参加(身份证原件备查)。
8、投标保证金
投标人应按招标文件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
9、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上发布。本公告的修改、补充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发布。本公告在各媒体发布的文本如有不同之处,以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发布的文本为准。
10、联系方式
招标人:丰顺县埔寨镇人民政府 (盖章)
地 址:丰顺县埔寨镇
联系人:罗先生
电 话:0753-6570001
招标代理:广州穗科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盖章)
地 址:梅州市梅江区彬芳大道28号新办公大楼五层
联系人:刘工、钟工
电 话:0753-2393949
2019年 2 月 2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