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慈溪市北部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工程全过程工程咨询 (项目名称)已批准建设,项目代码2018-330200-46-03-081455-000,建设资金来自自筹,招标人为慈溪市排水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本项目位于宁波市杭州湾新区九塘路以南、兴慈三路以西,慈溪市北部污水处理厂内。
2.2规模及工程造价:
(1)改造单体:粗格栅进水泵房、细格栅沉砂池、生物池。
(2)新建单体:原水调蓄池、初沉池、高效沉淀池、反硝化深床滤池、臭氧接触池、次氯酸钠消毒。
(3)生产规模:污水处理能力10万吨/天保持不变,出水标准由一级A提高至类四类。
2.3招标范围:全过程工程咨询包含但不限于以下内容:(1)全过程项目管理服务范围:具体含建设手续代办、设计管理、综合协调管理、现场管理服务、施工竣工验收、质量缺陷责任期阶段相关服务等建设管理服务及BIM咨询服务管理;(2)造价咨询服务范围:工程量清单及招标控制价编制、施工全过程造价控制及配合审计部门审计服务等;(3)监理服务范围:指本项目的施工全过程监理及质保阶段全过程监理、施工阶段工程质量、进度、投资控制、合同管理、信息管理和组织协调,安全、文明施工监控、环境保护监理。(4)招标代理服务(除勘察、设计等招标人已完成的或另行委托的外)。
标段:1个。进度控制目标: 控制在整体合同工期内。质量控制目标:合格。安全控制目标: 无安全责任事故。
3.投标人资格要求
投标人可单独或组成联合体投标,须具有3.1、3.2的资质且满足3.3、3.4、3.5、3.6的要求;以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单位仅为2家,联合体牵头人必须是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市政公用工程监理甲级资质的独立法人,联合体的任何一方均不得再与其他投标单位联合,须提交联合体协议书;投标人或联合体成员须无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1.4.3投标无效情形,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全过程工程咨询能力。
3.1具有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市政公用工程监理甲级资质的独立法人。
3.2具有工程造价咨询甲级资质的独立法人。
3.3投标人(联合体投标的,为联合体牵头人或联合体成员单位)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包含招标代理类业务。
3.4 项目负责人:一名,具有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须为本单位人员,且须提供2018年11月至2019年1月至少3个月向社会养老保险机构缴纳养老保险的证明。联合体投标的,由牵头人提供。
3.5 其中拟派项目负责人任职情况必须符合《宁波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印发〈宁波市建设工程施工现场项目管理人员配备管理办法〉的通知》(甬建发〔2016〕200号)文件规定,且无在建项目。
3.6浙江省外工程监理企业或造价咨询企业须具有浙江省住建厅核发的《省外企业进浙承接业务备案证明》。
3.7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投标申请方式、时间
网上投标申请:投标单位进入慈溪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慈溪电子化工程建设招投标平台(http://220.191.215.163/BiddingSystem/index.jsp)(市级平台)中用CA直接登陆进行投标申请,投标申请前须进行投标人注册并办理“慈溪市公共资源有形市场交易证”和“申领数字证书”。公告发布即可进行投标申请,投标申请截止时间至2019年3 月5日下午17时00分,已投标申请的单位才能投标。
5.招标文件的获取
招标文件网上下载,下载地址:慈溪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慈溪电子化工程建设招投标平台(http://220.191.215.163/BiddingSystem/index.jsp)(市级平台)。招标资料为招标公告、招标文件等,电子招标资料与备案的纸质招标资料具有同等效力。招标资料每套售价50元,在开标时收取,售后不退,窗口不再提供纸质招标文件。
6. 投标保证金(投标人可选择以下任一方式缴纳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一:
投标保证金 9万元 ,通过投标人的基本账户以银行转帐方式缴入慈溪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招投标保证金专户,到账截止时间 2019年 3 月 18 日下午17时前。同时投标保证金缴纳单备注栏及用途栏中注明:JSA19015 。【为使投标单位缴纳的投标保证金信息与投标申请人信息相符,请各投标单位采用网银(不能走同城)或电汇方式缴纳投标保证金】,联合体投标的,其投标保证金由牵头人递交。
收 款 人:慈溪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招投标保证金专户
开户银行:中国农业银行宁波慈溪市支行
子 帐 号:395020010400337720000000007
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二:
投标保证保险金额 9万元 ,通过保险保单的形式向中国太平洋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慈溪中心支公司投保,且保单必须有效,保单出具截止时间 2019 年 3 月 18 日24时前(联合体投标的,保单由牵头人递交)。
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三:
投标保证担保金额 9万元,通过保证担保的形式由慈溪市正大信用担保有限公司出具投标保函,且投标保函必须有效,投标保函出具截止时间2019年3 月 18 日24时前(联合体投标的,保单由牵头人递交)。
7.其他说明
7.1 资格审查方式:本次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详细要求见招标文件。
7.2 本次工程评标办法采用 综合评估法 。
7.3 办理“慈溪市公共资源有形市场交易证” 和“申领数字证书”,详见慈溪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办事指南。
7.4联合体投标的,网上投标申请由联合体牵头人申请,联合体其他成员单位无须办理办理“慈溪市公共资源有形市场交易证” 和“申领数字证书”。
8.招标(代理)人及联系方式
招标人(盖章):慈溪市排水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盖章):浙江中瑞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慈溪市新江路280号 地 址:慈溪市浒山街道慈百路328号二楼
联系人:黄 工 联系人:王工
电 话: 0574-63072983 电 话:0574-58980807
传 真:/ 传 真:0574-589808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