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九三集团天津大豆科技有限公司污水站有机废气治理项目招标人为九三集团天津大豆科技有限公司,招标项目资金来自企业自筹,出资比例为100%。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九三集团天津大豆科技有限公司污水站有机废气治理项目所需设备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九三集团天津大豆科技有限公司污水站有机废气治理项目;
2.2招标内容:九三集团天津大豆科技有限公司污水站有机废气治理项目进行设计、安装,尾气处理后各项指标达到招标人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2.3交货安装期:中标单位与天津公司签订合同,合同生效后80日历天(雨雪天顺延)(工程设计:10天、设备安装:60天、调试期:10天)
合同签订生效后次日开始计算设备制作工期。中标单位在接到甲方安装书面通知后3日内到达现场,开始计算现场施工工期。
2.4项目地点:天津自贸试验区(天津港保税区)新港大道266号九三集团天津大豆科技有限公司厂区内。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备废气处理设备、污水处理设备制造加工、水处理设备的制造、节能环保技术开发、环境污染防治设备、环保工程设计施工安装、环保设备技术、环保工程、环保设备技术、污水治理工程的能力,包含其中一项即可。
3.2近三年(2016年1月1日-至今)具备以下1种或2种类型工程的成功供货安装业绩(包括:.600t/d规模污水处理项目;.2000t/d以上规模的大豆加工生产线污水站有机废气治理项目),提供业绩合同及验收报告。
3.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9年2月26日至2019年3月4日,每日上午9时至11时,下午13时至15时(北京时间,下同),在黑龙江省招标公司(黑龙江省哈尔滨市南岗区汉水路180号309室)持单位介绍信(或授权委托书)购买招标文件。邮购招标文件的,需另加手续费(含邮费)100元。招标人在收到单位介绍信和邮购款(含手续费)后3日内寄送。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元,售后不退。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详见招标文件,地点为黑龙江省招标公司(黑龙江省哈尔滨市南岗区汉水路180号二楼会议室)。
5.2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 人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发布。
7. 联系方式
招标人:九三集团天津大豆科技有限公司
地址:天津自贸试验区(天津港保税区)新港大道266号九三集团天津大豆科技有限公司厂区内;
联系人:王超
联系方式:022-66271903
招标代理机构:黑龙江省招标公司
地址:黑龙江省哈尔滨市南岗区汉水路180号
联系人:李哲
联系方式:0451-823647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