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12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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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湘市雁南山隐居精品民宿项目EPC(一期)招标公告
文章来源:     发布时间:2017-10-24 08:55:28    点击数:0

一. 招标条件

临湘市雁南山隐居精品民宿项目EPC(一期)已由临湘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临发改审 [2017]179 号文批准建设,招标人为临湘市美临文化旅游发展投资有限公司,项目总投资约3000万元,建设资金为单位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本项目已经招标投标监管部门备案,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条件的投标人前来投标。

二.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临湘市雁南山隐居精品民宿项目EPC(一期)

2.2 建设地点:临湘市詹桥镇雁南村

2.3 建设规模:该项目第一期为雁南山隐居(樱花小院),主要是对现有的13栋民居进行改造,改建面积为2435㎡,以及配套的道路、给排水、供电、消防、停车位等基础设施建设。

2.4 项目建设期:设计工期:60 日历天(合同生效后15天后完成方案设计,方案设计完成后15天完成方案设计优化,设计方案报批通过后15天内完成初步设计;初步设计审批后15天内完成施工图设计),施工工期:300日历天。

2.5 质量要求:设计符合相关规范、国家政策、法规和本项目设计要点的要求,施工满足设计及有关规范要求,验收达到合格工程。

2.6 招标范围:工程概况所包括项目的设计、采购、施工及试运行服务。

2.7 保修要求:符合建设部【2000】年 80 号令要求。

2.8 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分为一个标段。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企业营业执照,本项目投标人要求如为市外企业参与投标应与本地企业(在岳阳注册成立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公司或子公司)组成联合体,或在岳阳注册成立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公司或子公司;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湖南省外施工企业按照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湘建建[2015]190号文件要求须具有有效的入湘施工登记证;

3.2 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和建筑设计甲级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设计、施工能力,其中施工企业须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其中施工企业须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3投标人近 3 年承担过2400万元以上的建筑施工项目(联合体投标的,以联合体牵头人的施工业绩为有效)。

3.4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配备数量应满足湘建建〔2015〕57号文件及招标文件要求,即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最低配备共5人,其中项目负责人1人、项目技术负责人1人、施工员1人、安全员1人、质量员1人,且现场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不得有在建项目;拟任施工项目负责人具有建筑工程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证及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证书注册单位必须与投标人名称一致;拟任施工项目技术负责人具有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安全员须具有专职安全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施工员、安全员、质量员应持有相应岗位证书,岗位证书在有效期内,岗位资格证书注明了单位名称的应与投标人名称一致。(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其施工项目部负责人必须为联合体牵头单位人员,其它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配备由联合体双方成员合理安排)。

3.5、拟任本项目的设计负责人职业资格应具有为二级注册建筑师;

3.6、拟任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施工员、安全员、质量员、设计负责人必须是本企业在职人员,须提供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出具的近六个月社保证明材料。

3.7、实行押证管理。为防止挂靠,本项目报名,项目负责人(建造师)及技术负责人、施工员、质量员、安全员岗位证书和专职安全员的所有证件原件压证。开标后予以退还。

3.8、湖南省外建筑业企业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须提供企业所在地地(市)级及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无在建工程证明;省外建筑业企业关键岗位人员如持有外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岗位资格证书,其证书应能通过互联网查询真伪,或提供由省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证书真实性证明。

3.9、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10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

3.11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成员不得超过2家,联合体牵头人必须为施工单位;

(1)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联合体牵头人应为本地企业(在岳阳注册成立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公司或子公司),联合体各成员都必须是财务自主、独立核算、有独立的经营权和决策权的独立法人;

(2)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及责任;联合体协议书中应明确联合体各方拟承担工作量的内容和比例,联合体中标的,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合同,就中标项目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联合体各成员的法定代表人都应在联合体协议书上签署并加盖单位公章;

(3)联合体各成员签订联合体协议书后,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项目中投标,否则,其所有投标无效;

(4)联合体协议书中必须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合法代表联合联合体成员负责本工程投标活动,并处理与投标和中标有关的一切事务。本项目的法人授权委托书须由联合体各方的法定代表人签署并加盖公章;

(5)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应当以联合体牵头人提交投标保证金,对联合体各成员均具有约束力;

四.评标办法

本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资格审查采用开标后资格审查方式。

五. 投标保证金

1.投标保证金的金额:伍拾万元整。

2.缴纳时间:2017 年 11月22日(北京时间)上午 12:00 前(含),以岳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保证金支付系统到账时间为准。

3.缴纳方式:投标保证金应以投标人银行账户转账等非现金形式递交。

账户名:岳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行:投标人在网上可自行选择保证金专户银行账户。

账号:投标保证金子账户的获取

1)投标人在岳阳市公共资源交易网(ggzy.yueyang.gov.cn)选择“投标单位登入”(首次登入需注册,完成注册并绑定投标人 CA 等相关手续后进入交易系统),投标人选择对应项目进行投标操作,生成对应本项目(标段)的投标诚信保证金子账号。该账号为投标人缴纳本项目(标段)投标保证金的唯一账号,请注意保密。(投标人必须办理湖南 CA 数字证书才能完成登入及后续操作)

2)投标人在提交保证金时,应按照随机获取的保证金子账号信息准确填写银行账单(投标保证金只能从投标人的银行基本户转出),投标人可通过登入系统查询保证金到账及退还情况。

4. CA 数字证书办理

岳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404 室(岳阳市政府政务服务中心 4 楼)电话:0730-8181828。

六. 招标文件的获取及澄清答疑发布

6.1 请从2017年10月23日---2017年10月27日,每天上午8:00-11:30时,下午14:30--17:30时(北京时间,下同,节假日休息)由联合体牵头单位法定代表人或拟投入本项目建造师持法人身份证明及授权委托书(包括法人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单位社保登记证或单位近6个月养老保险缴纳证明、联合体企业参与投标的须提供联合体协议书(原件备查)、投标人资格要求的资质证件到我公司报名购买招标文件,逾期不予受理。以上资质复印件加盖公章后交代理公司留存,其它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6.2 招标文件每套500元,售后不退。

6.3 澄清答疑采用网上发布方式。招标人对招标文件的澄清答疑在法律法规规定的最短时间内在湖南省招标投标监管网上发布,投标人自行下载。投标人自行安排工程现场踏勘,投标人不召开答疑会,澄清质疑由各投标人网上不署名自由提问,招标代理人将在招标文件规定的质疑期限截止后,收集整理,形成答疑纪要发布到湖南省招标投标监管网,各投标单位自行下载。

七.投标文件的递交

7.1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及开标时间为 2017年11月23日9时00分,投标文件递交地点为岳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四楼开标室(岳阳市五里牌政务中心)。

7.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或未按要求密封和加写标记的投标文件,或投标人未按本项目招标公告第 6.1 款规定获取招标文件的,招标人将拒收。

7.3 投标人委托代理人必须亲自到场参加投标,委托代理人必须为拟任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如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授权委托书必须由联合体双方盖章且双方法定代表人签字。否则,招标人不予受理。

八.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湖南省招标投标监管网、岳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网同时发布。

九.行政监督

本次招标项目接受相关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其委托的招标投标监管机构监督。招标投标监督机构为临湘市招标投标办公室。

十.其它内容

中标单位必须按岳发改(2012)367 号《关于印发(岳阳工程建设施工现场关键岗位人员管理暨指纹考勤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的要求实行指纹考勤管理制度。如在施工过程中,其关键岗位人员不能到位,将视其资质挂靠行为,并进行相应的处罚。

十一.联系方式

招  标  人:临湘市美临文化旅游发展投资有限公司

联  系  人:郑先生

联 系 电话:13574000157

招标代理人:湖南安泰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岳阳市巴陵中路创业中心二楼213室

联  系  人:郭小姐

联 系 电话:0730-831849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