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穗南发改项目[2018]146号文批准,广州市南沙区国土资源和规划局现对南沙区二湾社区微改造项目等老旧小区微改造项目进行设计施工总承包公开招标,选定承包人。
一、工程名称:南沙区二湾社区微改造项目等老旧小区微改造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
二、招标单位:广州市南沙区国土资源和规划局
联系人:黄工 联系电话:020-39053761
招标代理机构:广东重工建设监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陈工 联系电话:1379442006
招标监督机构:广州南沙开发区建设和交通局
监管电话:020-39910647
三、建设地点:广州市南沙区
四、项目概况:
南沙区二湾社区微改造项目等老旧小区微改造项目包括15个社区:二湾社区、豪岗社区、江南苑(原工业公司3栋)、乐城花园、教师宿舍、珠江中路住宅楼(4栋)、鱼窝头社区旧政府宿舍楼改造(3栋)、鱼窝头社区旧糖厂住房楼改造(11栋)、鱼窝头粮所宿舍楼改造(2栋)、榄核镇广场路片区、榄核镇旧教师村、榄核镇长堤路旧街片区、南沙街红岭社区安置房(红荔一路)、大岗镇灵山社区环城南路(1-5巷)、大岗镇灵山社区山边巷东组共15个子项目,总用地面积约9.92公顷,总建筑面积约18万平方米。南沙区二湾社区微改造项目等老旧小区微改造项目的房建部分工程施工包括改造房屋建筑的水、电、气、通信等老化设施设备、水电气“一户一表”、管道燃气入户、维修楼梯踏步、粉刷楼道墙壁、整饰房屋外立面、补齐楼道消防设施等项目;市政部分工程施工包括三线下地、给排水系统、道路、公共围墙、公共照明设施等项目。
项目总投资控制在18685.78万元以内。
五、标段划分及各标段招标内容和招标控制价:
1、本工程划分为1个标段。
2、招标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以下:
(1)工程勘察工作:完成本项目所需的所有勘察工作,包括但不限于岩土工程勘察、工程测量、工程物探(含管线探测)以及前期现状摸查工作等。
(2)工程设计工作:包括但不限于方案设计及优化、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设计概预算编制、外电、外水等专项设计、设计变更、竣工图编制等。
(3)工程施工:按照招标文件及合同约定的范围和招标人批复的施工图进行施工总承包,包括但不限于包工、包料、包设备、包质量、包安全生产、包文明施工、包工期、包承包范围内工程验收通过、包移交、包结算、包资料整理、包施工总承包管理和现场整体组织、包专业协调及配合、包保修等。
(4)其他:
报批报建:负责配合招标人办理从设计阶段到竣工验收阶段所有报批报建工作。
最终以招标文件(含招标答疑、澄清文件)、经审定的设计图纸、经审定的施工图预算内容及设计施工总承包合同为准且包括发包人发出的与本工程有关的一切文件。招标人有权对实施项目的施工范围进行调整,承包人不得有异议。
3、招标控制价:人民币15517.66万元(其中:勘察费招标控制价为122.73万元;设计费招标控制价为835.64万元;建安工程费招标控制价为14559.29万元(其中:房建部分建安工程费招标控制价为12241.12万元;市政部分建安工程费招标控制价为2318.17万元))。
六、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七、公告发布时间、投标报名登记及递交投标文件时间、项目负责人签到及开标时间:
1、公告发布日期:从2019年2月22日0时0分至2019年3月14日10时00分。
注:发布招标公告的时间为招标公告发出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止。
2、投标报名登记及递交投标文件起始时间:2019年3月14日9时00分,截止时间:2019年3月14日10时00分。
3、项目负责人签到时间:2019年3月14日10时00分至11时00分。
4、开标时间:2019年3月14日10时00分。
5、地点: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南沙交易部(广州市南沙区环市大道中成汇街2号南沙城商务楼A栋2楼)。
注:1)项目负责人需携带第二代身份证原件现场签到(采用电子签到方式),未凭身份证在规定的时间签到或签到的项目负责人与投标登记时不一致的,该投标文件无效。
2)投标报名登记及递交投标文件、项目负责人签到及开标时间:请登录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首页,点击“服务指南”专栏中的“交易活动安排”,输入项目编号即可查询(投标截止时间与开标时间是否有变化,请密切留意招标答疑中的相关信息,截标后,开标时间因故推迟的,相关评标信息仍以原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的信息为准。)
3)如报名参加投标的申请人数量过少不足以形成充分竞争时,招标人在确认正式投标人之前,可以发出补充公告,适当延长报名时间。
八、招标文件获取及办理投标登记手续:
1、招标文件获取:招标公告网上发布时,同时发布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计算编制投标文件时间,编制投标文件的时间不得少于20天。如招标人需发布补充公告的,以最后发布的补充公告的起始日起计算编制投标文件时间,并需在补充公告中明确说明。
2、办理投标登记手续: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凭①企业法定代表人证明书、②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仅限于非法定代表人参加办理投标登记手续时提供)、③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仅限于法定代表人参加办理投标登记手续时提供)、④被授权委托人有效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仅限于非法定代表人参加办理投标登记手续时提供),到达递交投标文件地点办理投标登记手续并同时递交投标文件(含资格审查文件)。
办理投标登记手续时必须同时递交《联合体共同投标协议书》(联合体投标的提交,详见附件2)和《广州建设工程投标报名申请表》(一式两份,应使用标准格式。表格可从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www.gzzb.gd.cn下载。该表中项目负责人、安全员须为投标人在广州市房建和市政企业库的在册人员)方能进行投标登记(上述资料单独递交,不需要密封)。如未按要求提供投标登记提交资料,提交的投标文件(含资格审查文件)将被拒绝接收。
3、办理投标报名登记手续之前,投标人应自行查询企业诚信档案、拟报项目负责人、拟报专职安全员的使用状态,以免出现企业诚信档案以及拟报项目负责人不能被使用的问题。以上情况有可能导致投标信息无法录入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信息系统。如出现以上情况,投标人有可能失去投标机会,因其可能所引起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4、投标担保50万元,投标担保须在投标登记成功办理后至开标前完成缴纳。
5、招标文件费500元/套,,其他资料费500元/套,在办理投标登记手续时缴纳。
九、投标人合格条件:
1、投标文件中有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如投标文件为委托代理人签署应同时附上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和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2、投标人(若为联合体投标,指联合体中各单位)均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按国家法律经营;
3、投标人(若为联合体投标,指承担施工任务的单位)持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4、投标人同时具有承接本工程所需的以下资质:
4.1工程勘察资质:工程勘察综合类甲级资质,或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勘察)丙级或以上资质、工程测量丙级或以上资质]。
4.2工程设计资质:工程设计综合类资质甲级,或同时具备建筑工程设计行业丙级或以上资质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设计丙级或以上资质、市政工程设计行业丙级或以上资质或市政行业(排水工程)专业设计丙级或以上资质。
4.3施工资质:须同时具备以下资质: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以上资质、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以上资质;投标主办方须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以上资质。
5、投标人拟担任本工程的项目负责人、设计负责人、专职安全员要求:
5.1对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的要求:项目负责人(兼任施工负责人,下同)的人员为: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项目负责人持有在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或能够提供广东省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信息系统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证书信息的打印页。
注:建造师的专业及等级标准按《注册建造师执业管理办法(试行)》及《注册建造师执业工程规模标准(试行)》;注册建造师包括延续注册成功的注册临时建造师。
5.2对投标人拟派设计负责人的要求:设计负责人须具备有效的且注册于投标人(若为联合体投标,指承担房建设计任务的一方)本单位的一级建筑师注册证书。
5.3 投标人(若为联合体投标,指承担房建施工任务的一方)拟派的专职安全人员须具有在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类),或能够提供广东省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信息系统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证书信息的打印页,项目负责人和安全员不为同一人。
6、投标人业绩要求:无
7、投标人已按照招标公告附件1的内容签署盖章的投标申请人声明。
8、关于联合体投标:
允许联合体投标,但只接受最多由5家单位(即一家勘察单位、两家设计单位、两家施工单位)组成的联合体,且须以承担房建施工任务的一方为主办方,并签定联合体共同投标协议书。联合体共同投标协议书应明确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
注:1)参加联合体的各成员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同时参加两个或两个以上的联合体投标。出现上述情况者,其投标和与此有关的联合体的投标将被拒绝。
2)投标人拟任本工程项目负责人(兼任施工负责人)、设计负责人必须是联合体中对应分工成员的正式员工;以上2项人员不得重复兼任,且必须为投标人正式员工。
3)联合体的资格条件按联合体任务分工进行评审,其中施工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专职安全员、项目负责人以承接施工任务的企业为准;工程设计资质及设计负责人以承担设计任务的成员单位为准。
9、资格审查前,投标人(含联合体中各单位)在广州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建立了企业诚信档案及拟担任本工程项目负责人(兼任施工负责人)、设计负责人须是各自企业诚信档案中的在册人员。
注:未在招标公告第九条单列的资审合格条件,不作为资审不合格的依据。
十、资格审查方式:
1、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方式。本项目为非电子评标,投标人需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纸质投标文件及电子光盘,如纸质投标文件与电子光盘内容不符,以纸质投标文件正本为准。
2、满足资格审查合格条件的投标申请人不足3名或通过有效性审查的投标人不足3名时为招标失败。招标人分析招标失败原因,修正招标方案,报有关管理部门核准后,重新组织招标。
十一、招标人因两次或多次招标失败,需申请改变招标方式或不招标的,应按《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办法》(省第十届人大常委会第二次会议通过2003.4.2)的第四十条规定执行。
十二、资格审查结果及中标结果将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公示,公开接受投标人的监督。
十三、工期
投标人应充分考虑施工资金、人力、物力的准备情况,确保项目保质保量按时完成。项目计划总工期(含设计工期)450日历天,其中施工工期为360日历天。
1、设计工期:90日历天。中标人应在合同签订后15天内完成方案设计优化,方案深化取得业主认可后30天内完成初步设计,初步设计审查批准后45天内完成施工图设计,施工图设计文件经审查发现问题后7天内完成补充、修改。
3、施工总工期:360日历天。开工日期以总监理工程师发出的开工或进场通知为准。
十四、其他事项
1、前期服务机构:广州宏达工程顾问有限公司为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单位、广州市城市更新规划研究院为实施方案编制单位。
2、投标时是否需要提交设计模型:否。
3、本次投标不设投标经济补偿。
十五、潜在投标人或利害关系人对本招标公告及招标内容有异议的,向招标人书面提出。
异议受理部门:广州市南沙区国土资源和规划局
异议受理电话:020-39053761
地 址:广州市南沙区凤凰大道1号D栋4楼
十六、本公告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等法定媒体发布,本公告的修改、补充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发布。本公告在其他法定媒体发布的文本如有不同之处,以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发布的文本为准。
十七、招标人须将招标文件(招标公告)报招投标监管机构备案后,方可发布。
十八、其他说明:
1、鉴于注册建造师的执业情况在评标时暂无法实现全省、全国联网查询(查实),投标人须如实对拟委派项目负责人及安全员的任职情况作出声明。声明内容见附件1《投标申请人声明》第六条的规定。如投标人声明陈述与事实不符,经查实,招标人将对其公开通报,投标人须承担由此带来的法律责任。
2、关于异议及投诉。
(1)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除第一中标候选人或者中标人以外的其他投标人存在串通投标、弄虚作假、行贿情形且在评标过程中未被发现的,视为对中标结果没有造成实质性影响,招标人可以依法继续开展招标活动。投标人的违法行为由行政监督部门依法处理。
(2)在招投标过程中,投标人(中标人)被异议(投诉)且经查实异议(投诉)情况属实的,或招标人收到异议(投诉)经查实属无有效法律法规依据的恶意异议(投诉)的,相关责任单位(过错方)自愿停止参与招标人(广州市南沙区国土资源和规划局)后续工程招投标活动一年。同时,招标人将提请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并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等严肃处理,同时将记录到招标人的诚信评价系统。
3、各投标单位递交投标资料参与投标,均视为接受及认同招标合同及招标人(广州市南沙区国土资源和规划局)制发的各项相关建设管理办法。如中标人不按合同履约及未遵守招标人(广州市南沙区国土资源和规划局)制发的各项相关建设管理办法,招标人有权依据相关管理办法要求中标人承担相应责任,中标人应无条件接受。
4、中标人不得向他人转让中标项目,也不得将中标项目肢解后分别向他人转让。中标人按照合同约定或者经招标人同意,可以将中标项目的部分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分包给他人完成。接受分包的人应当具备相应的资格条件,并不得再次分包。中标人应当就分包项目向招标人负责,接受分包的人就分包项目承担连带责任。
5、合同签订后一个月内,招标人对项目拟派人员进行投标资料核对,如发现存在与投标时不符的情况,按照招标人制发的相关管理办法进行处罚。在项目实施过程中,招标人将不定期进行人员履约抽查。
6、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7、中标人在中标后,须根据工程的实际情况委派符合要求(相应等级及数量)的注册建造师及专职安全人员,负责相应工程的报建报批及具体实施,委派的注册建造师及专职安全员须经招标人同意。
8、中标人须按建设单位要求根据工程的实施情况在原基础上合理增加各专业相关人员的投入数量。
9、联合体投标时,除联合体共同投标协议书必须联合体各方分别按要求进行签字或盖章外,其他资料若需要签字或盖章的均可由联合体主办方签字或盖章;投标资料封面及其他内容及落款中的“投标人”应填写联合体各方的单位全称【格式表示为:(主)单位全称(成)单位全称】,由联合体主办方签字或盖章即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