泗阳县运河新城投资开发有限公司的泗阳县桃源路北延工程施工监理已经泗阳县发展和改革局关于泗阳县桃源路北延工程项目可行性报告的批复泗发改投【2018】138号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源为国有资金,现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泗阳县桃源路北延工程施工监理进行公开招标,选定中标人。
1、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1 项目地点:
泗阳县众兴镇桃源路(泗水大道至325省道段)
1.2 项目规模:
立项规模:道路长约2250米,红线宽100米,建设内容主要包括路基路面、桥涵、给水、雨污水管网、综合管沟、绿化等,项目总投资约15000万元。
1.3 监理服务期:
施工阶段服务期和缺陷责任阶段服务期,其中缺陷责任服务期为 24个月。
1.4 质量要求:
合格。
1.5 监理服务费用的支付时间、方式:
根据施工进度,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且监理资料交付齐全,付至合同价的60%,工程竣工验收合格满一年无质量问题付至合同价的80%,工程竣工验收合格满二年无质量问题付清余款。
1.6 本次招标工程共分一个标段,标段划分及招标内容如下:
建设内容包括:本工程为城市主干道,道路长2188.889米,桥梁4座,过路管涵等工程,项目总投资约8500万元。本次招标项目为该工程施工监理,预算价:工程结算价的2.24%, 控制价:工程结算价的1.79%。
2、资格审查方法
本工程招标采用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方法:合格制。
3、评标方法
本工程采用评标方法:
□ 合理低价法;
□ 合理价随机确定中标人法;
☑ 综合评估法。
□ 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
其中监理大纲是否采用远程评标: ☑ 是 □ 否
4、投标人应当具备的主要资格条件
4.1投标人资质类别和等级:具有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市政公用工程监理甲级资质;
4.2项目总监理工程师资格:具有国家级注册监理工程师(市政公用工程专业)资格;
4.3项目总监必须为本单位人员,且在投标时提供近六个月以来任意一个月本单位为项目总监办理的养老保险证明,社会养老保险证明以投标人当地社会养老保险管理部门出具的证明原件扫描件为准,或者以投标人注册地社会养老保险管理部门的官方网站查询或验证结果打印件为准,提供此打印件的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中提供可查询的社保部门官方网址及登陆查询信息(凡因投标人提供的信息不全面、不准确,或其他任何原因,导致评标委员会无法登陆系统查询或验证的,均视同投标人资格审查不予通过)。
4.4其他条件:
4.4.1投标人没有处于被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取消投标资格的处罚期内;
4.4.2投标人与承担本项目的招标人、招标代理单位均没有隶属关系或其他利害关系;
4.4.3本工程□接受☑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除应符合申请人应当具备的资格条件外,还应遵守以下规定:
4.4.3.1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联合体的资格(资质)条件必须符合招标文件要求,并附有共同投标协议(联合体协议书);
4.4.3.2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共同投标协议(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
4.4.3.3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各成员单位应当具备与联合体协议中约定的分工相适应的监理资质和监理能力;
4.4.3.4联合体协议中约定的分工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4.4.3.5联合体各方在同一招标项目中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或者参加其他联合体投标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4.4.4企业应具有经宿迁市信用服务行业协会审核备案的信用报告,且分值不低于70分;(原泗阳县信用办审核备案的信用报告在有效期内仍有效);
友情提醒:自2017年9月4日起,全市第三方信用评价审核工作移交给信用服务行业协会负责,经协会审核备案的第三方信用评价报告具有原同等效力。
4.4.5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a.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b.为本项目的代建人;
c.为本项目提供招标代理服务的;
d.与本项目的承包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
e.与本项目的承包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相互控股或参股的;
f.与本项目的承包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相互任职或工作的;
g.有违反法律、法规行为,依法被取消投标资格且期限未满的;
h.在招标投标活动中有违法违规等不良行为,被招标投标管理或行业主管部门公示限制投标且限制期限未满的。
4.4.6项目总监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a 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交纳社会保险;b 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
4.4.7 省内总监理工程师,经建设单位书面同意(须提供建设单位书面同意书),在同一设区市最多可同时在三个在监项目上从业,不得在其他设区市项目上担任任何监理职务(须提供拟派项目总监在监情况承诺书)。
4.4.8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4.5投标保证金的形式:转账支票(同城)、电汇(异地)、网上银行支付等方式。投标保证金必须从投标人法人基本存款账户转出。
户名:泗阳县招标投标服务中心
开户行: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泗阳支行
账号:由系统随机生成,各投标人的每个标段均不同,请各投标人登录宿迁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投标人业务系统,点击“投标保证金账号获取”模块中对应已报名的标段查询。
投标保证金的金额:3.0万元。
5.招标文件等资料的获取
5.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9年02月21日 08:30至2019年02月27日 17:30登录宿迁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平台( http://ggzy.sqzwfw.gov.cn/ )的投标人业务管理系统,使用网上银行购买招标文件及招标资料,每套售价人民币235元(含网上招投标平台和投标文件制作工具使用费人民币130元),售后不退。咨询方式:软件公司,咨询电话: 0527-84396020,客服热线:400-998-0000。
5.2 CA加密锁办理:网上购买招标文件须申报成为网员并申领CA加密锁,详情请查阅宿迁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平台( http://ggzy.sqzwfw.gov.cn/ )“通知公告”栏目中《关于电子招标投标办理CA证书和电子签章的通知》,咨询电话:0527-84396015。
6.投标文件的提交
6.1 网上电子投标文件的递交截止时间(开标时间):2019年03月14日 09:00;
6.2 开标地点: □ 采用现场开标: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厅(宿迁市洪泽湖路889号“便民方舟”2号楼11层);
☑ 采用网上开标:需登录宿迁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平台(http://ggzy.sqzwfw.gov.cn/)的投标人业务系统进入网上开标大厅参与开标,投标人进入网上开标大厅即自动签到,未在系统约定时间内解密的未签到的投标人视为放弃投标。;
6.3 网上电子投标文件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上传至宿迁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逾期上传或者未上传到宿迁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不接受投标人参加投标的情形
7.1 有违反法律、法规行为,依法被取消投标资格且期限未满的;
7.2 因招标投标活动中有违法违规等不良行为,被招标投标管理部门公示限制且限制期限未满的;
7.3 相关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加投标的其他情形。
8.联系方式
招标人: | 泗阳县运河新城投资开发有限公司 | 招标代理机构: | 江苏钟山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地 址: | 泗阳县北京东路国土房产大厦 | 地 址: | 泗阳县逸景嘉园西门北侧(60-19号) |
联系人: | 李轩 | 联系人: | 庄婷 |
电 话: | 13951377655 | 电 话: | 15250700496 |
传 真: | / | 传 真: | / |
邮 编: | 223700 | 邮 编: | 223700 |
E-mail: | / | E-mail: | / |
2019年02月21日
(招标代理电子印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