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点军区农村路网改造工程第十七标段(第2次招标)招标公告
文章来源:     发布时间:2019-02-19 10:58:30    点击数:0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点军区农村路网改造工程己由宜昌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宜发改审批【2016】35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湖北利融惠勇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宜昌分公司,建设资金来自申请银行贷款和地方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点军区农村路网改造工程第十七标段(第2次招标)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并对投标人进行资格后审。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项目概况:点军区农村路网改造工程位于宜昌市点军区,共涉及一座桥:Y049 余家坝至车溪公路天龙云窟桥。天龙云窟桥起点为K0+115.980,终点为K0+144.020,桥跨布置采用2-11m普通钢筋混凝土空心板,桥梁设计全长28.04m,桥梁宽度11m。(详见施工图设计)。

(2)招标范围:施工图设计范围内的全部工程。(详见工程量清单)。

(3)计划工期:180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2019年3月30日。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资格后审要求申请人必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桥梁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2016年1月1日以来独立完成过1座类似新建桥梁工程,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投标人未因严重违法违规行为被湖北省公共资源招标投标信用信息平台(www.hbcxpt.cn )曝光。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4招标文件要求配备的人员,开工后必须到岗到位,并且自行完成施工任务,投标文件中配备的五大员必须按要求进场,未经发包人同意承包人擅自更换五大员或五大员不能履约到岗到位,发包人有权终止合同,并要求承包人退场,同时造成承包人的损失由承包人自行承担;造成发包人损失的,发包人保留追究的权利。严禁借用资质、非法转包、项目联营等方式组织施工。如若中标后发现上述行为,招标人将联合交通行业主管部门约谈中标企业法人代表,未按照要求整改的,将上报交通行业主管部门建议降低中标企业信用等级,同时记入交通行业黑名单。

根据相关要求,本项目在评审过程中将不进行原件审查。投标人在制作投标文件时,应在投标文件中根据招标文件要求提供对应证明材料完整扫描件,且必须为原件彩色扫描件,否则评标委员会将不予采信。各投标人自行对各证件真实性负责,中标候选人公示时将公示各证件名称和编号。相关材料或者承诺经查实为虚假,投标人将被记不良记录并通报。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本工程实行网上下载招标文件。投标人须注册成为宜昌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网员后,方可登录至网员专区并按网上提示下载招标文件,招标文件下载时间为2019年2月18日至2019年2月25日12时00分止,投标人未按规定在网上下载招标文件的,其投标将被拒绝。(具体操作参见《宜昌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交易系统投标企业操作指南》)。

4.2本项目的投标保证金为 壹万伍仟元整(¥15000.00),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通过在宜昌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信息网网员诚信库中备案的企业银行基本账户,将所规定数额的保证金以转账或电汇方式缴纳至该项目所对应的保证金收取账号内(不接受现金缴纳),具体保证金收取信息详见招标文件。注意:不同交易项目所对应的保证金收取账号各不相同,投标人应注意不得混淆。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9年3月12日9时30分,并按以下要求投标:①将电子投标光盘递交到宜昌市点军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五龙阳光安置小区A栋一楼,直行过五龙红绿灯后100米左转);②将电子投标文件上传到本项目电子交易平台上传投标文件栏目。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到指定地点,或未在规定时间内传输到相关网站栏目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3投标截止时间与开标时间是否有变化,请关注本次招标过程中发布的变更公告或澄清修改文件中的相关信息。

5.4本招标项目的开标会将于投标截止的同一时间在点军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召开,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拟派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应携身份证明文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法人授权委托书)和第二代有效身份证原件准时参加开标会,否则由评标委员会按招标文件规定处理。

5.5 ①投标人在投标文件的第一信封投标函中必须做出项目经理、总工、安全生产工程师按要求履约的承诺,否则按废标处理。

②投标人在投标文件的第一信封投标函中必须做出项目经理未在在建工程任职的承诺,否则按废标处理。如拟派项目经理在其他项目有变更的请在投标文件中提交相应变更证明原件彩色扫描件,如本项目中标公示后再提交拟派项目经理变更证明的,一律不予认可,均按废标处理。中标人必须按承诺派遣以上人员履约,否则业主有权解除合同。

5.6踏勘现场和投标预备会

本次招标不组织集体踏勘现场和预备会,投标人可根据需要自行踏勘现场。踏勘现场往返的交通、食宿等费用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宜昌市点军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http://ggzyjy.dianjun.gov.cn)站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湖北利融惠勇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宜昌分公司

地址:宜昌市点军区江南大道163号

联系人:程伟

电话:17671279557

招标代理机构:湖北大绪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宜昌市中南路东辰壹号峰景2号楼2楼

联系人:施清波

电话:13872481112

20192月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