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 项目概况
1.1.1 工程名称:广州市福山循环经济产业园生活垃圾应急综合处理项目勘察设计。
1.1.2 工程位置:广州市萝岗区九龙镇福山村福山循环经济产业园拓展地块(广州东部固体资源再生中心)旁。
1.1.3 设计范围:中标人负责从签订合同开始到项目竣工验收合格结束整个过程中的所有配合服务工作及所有设计工作,设计深度严格按照国家有关规范及行业设计规范要求进行,投标方应按规划及功能要求、配套设施要求进行设计,同时尊重并充分考虑招标方提出的具体需求。具体设计工作范围及内容详见合同附件《广州市福山循环经济产业园生活垃圾应急综合处理项目设计任务书》。
1.1.3.1中标人负责整个福山循环经济产业园生活垃圾应急综合项目园区内及配套辅助设施所有的工程设计,主要包括并不限于垃圾进料及储存系统、垃圾焚烧炉及余热锅炉系统、汽轮发电机组及热力系统、烟气净化系统、自控系统、污水处理系统、电气进出线系统、道路工程(场内道路、垃圾进场通道、消防通道)、防洪工程、中央自控中心、园区水源配置工程、生产管理楼、科创中心、园区数字化系统、围墙、屋面光伏发电、工程管线(生活给水、生产给水、雨水、污水、热力等)、电力及照明监控配套工程、园区景观绿化工程、灰/渣处理系统等系统、洗车设施、洗车检漏、应急停车及充电设施等环保工程涵盖辅助设施、全厂工艺系统、厂区景观绿化、参观通道(一、二期联通)等的的方案设计、工程初步设计、初步设计概算、修建性详细规划、报建通文件编制、技术规格书编制、招标图设计、外立面设计、施工图设计(含三维设计)、竣工图的编(绘)制和修正等工作,以及全厂建(构)筑物装饰装修设计(重点区域:如办公区域、入口门厅、参观及展示区域和相关通道、配套设施器具等,须按照招标方的要求进行精装修设计,包括提供精装修效果图),负责构建建筑信息模型(BIM)及BIM现场的应用与优化;负责检测服务技术需求书的编制;另外,根据工程建设需要,投标方还应负责完成招标方指令或委托的其它设计项目(包括构建数字化电厂系统)。
1.1.3.2配合项目建设的各项报建工作,配合申请报告估算及初步设计技术及概算的财政评审工作,配合施工图审查,配合编制施工图预算,提供本项目所有设计成果(含BIM)给设计咨询单位进行审核优化,配合项目施工、设备和服务类等招标工作,编制竣工图并配合竣工结算和保修期服务,配合项目决算及评审工作,配合招标方其他要求配合的工作。
1.1.3.3设计应涵盖整个福山循环经济产业园生活垃圾应急综合处理项目厂区规划、总平布置、园林绿化、建筑、结构(钢结构节点设计(含幕墙),节点大样图纸满足制造厂家二次深化设计的要求,制造厂家的节点二次深化设计文件应经原设计单位确认,严格控制钢结构工程量误差不超过±10%)、工艺流程、热力系统、电气系统、控制系统、环境保护、给排水、洗车及检漏、炉渣综合处理场、科创中心、进场道路、自来水驳接工程、应急停车场、充电桩、光伏发电、深基坑设计、构建数字化电厂系统、飞灰养护场、终端垃圾运输调度中心、防雷接地系统、通风空调、消防、劳动保护、节能等。
1.1.3.4中标人负责编制KKS(电厂标识系统)编码,中标人设计的所有技术文件(包含图纸)均应按KKS编码原则编制。
1.1.4 专业内容: □道路工程、□桥梁工程、□城市隧道工程、□排水工程、□给水工程、□照明工程、□公共交通工程、□城镇燃气工程、□热力工程、√环境卫生工程。
1.1.5 项目批准文件:有关文件 。
1.1.6 资金来源: 企业自筹资金 。
1.1.7 建设规模:总投资约37亿,其中建设投资约35亿。本项目日均焚烧处理生活垃圾4000吨(年处理垃圾146×104吨/年),配置6台800吨/天的炉排焚烧炉,配套6台余热锅炉、3台单机容量50MW的凝汽式汽轮发电机组。近期项目主要包括垃圾处理主体工程、垃圾处理配套服务工程和炉渣综合处理厂三个部份。全厂主要包括垃圾进料系统、垃圾焚烧炉及余热锅炉系统、汽轮发电机组及热力系统、烟气净化系统、污水处理系统、电气进出线系统、道路工程(场内道路、垃圾进场通道、消防通道)、防洪工程、中央自控中心、园区水源配置工程、生产管理楼、科创中心、园区数字化系统、围墙、房顶光伏发电、工程管线(生活给水、生产给水、雨水、污水、热力等)、电力及照明监控配套工程、园区景观绿化工程、灰/渣处理系统等系统、洗车设施、洗车检漏、应急停车及充电设施等环保工程。远期项目在预留场地上扩建2台800吨/日炉排焚烧炉,1台50MW凝汽式汽轮发电机组,及相关配套设施。本工程服务范围福山循环经济产业园生活垃圾应急综合处理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的服务范围为广州市中心城区产生的生活垃圾。由广州市环卫部门协调直接送至本项目垃圾焚烧发电厂的垃圾池内。拟建总建筑面积约14.4万平方米,最大单体建筑面积约10万平方米。
1.1.8 设计合理使用年限:50年。
1.1.9 招标范围:工程勘察(岩土工程勘察、工程测量、工程物探(含管线探测))、√方案修改、√初步设计及概算、√施工图设计、□编制施工图预算、√现场服务、√编制竣工图、□修建性详细规划、√其他配合(相关报建、施工及设备招标配合、结算和保修服务)。
1.1.10前期服务机构名称(含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规划等编制单位):中国航空规划设计研究总院有限公司。
[注释] 如果前期服务机构参加本次投标,应将本公告发布前最终完成的工作成果(电子文件)在投标人购买招标文件的同时提供给所有投标人参考,否则前期参与的服务机构中标无效。
1.2 资格审查合格条件
1.2.1 申请人参加投标的意思表达清楚,投标人代表被授权有效。
1.2.2 申请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法人营业执照,按国家法律经营。
1.2.3 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以下(1)、(2)项资质:
(1)工程设计综合类甲级资质、或同时具备①②③:①电力行业乙级或以上或电力行业(火力发电或新能源)专业乙级或以上工程设计资质;②市政公用工程设计行业甲级资质、或市政行业环境卫生工程专业甲级资质、或环境工程设计专项资质(固体废弃物处理处置工程)甲级资质;③建筑行业设计甲级资质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设计甲级资质或建筑事务所资质或轻型钢结构工程设计甲级专项资质;
(2)工程勘察综合类甲级或工程勘察(岩土工程和工程测量)专业类甲级资质。
1.2.4 投标人须在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建立诚信档案,拟担任本工程项目负责人须是本企业在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诚信档案中的在册人员。
1.2.5 投标人(或牵头方)委派的项目负责人须由投标人(或牵头方)在职人员担任,且须具备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动力)或注册电气工程师或一级注册建筑师或一级注册结构师或注册土木工程师或注册环保工程师,或者具备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资格或以上。
1.2.6 申请人(或牵头人)委派的建筑、结构专业负责人必须具备注册执业资格,其他专业负责人(动力专业、电气专业、给排水专业、勘察专业等)需具备注册执业资格,或者本专业(含相近专业)高级技术职称,或者本专业(含相近专业)中级技术职称且从事本专业工作10年以上。
1.2.7 投标人没有处于被本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取消投标资格的处罚期内;
1.2.8 投标人业绩要求( √需要 /□不需要):
投标申请人自2011年1月1日(近3年或以上)至今(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承担过类似业绩(类似业绩是有单机容量50MW以上且总规模100MW及以上电力项目或单炉处理能力750吨/天及以上且总规模在2600吨/天及以上的机械炉排炉垃圾焚烧发电项目)。需提供如下资料:
设计合同;
1.2.9 投标人(或牵头人)项目负责人业绩要求(□需要 /√不需要):
1.2.10 关于联合体投标: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
如投标人组成联合体,联合体的组成数量不得超过4家,联合体应当在投标报名前组成,应以具备工程设计综合类甲级资质、或具备电力行业乙级或以上或电力行业(火力发电或新能源)专业乙级或以上工程设计资质的单位为牵头人,并签定联合体共同投标协议。如中标人不具备相关专业设计资质的,应当自行完成本项目主体的设计业务,并在保证整个建筑工程项目完整性的前提下,经发包方同意,依法将其他部分专业设计业务交由有相关设计资质的单位承担。投标人拟任本工程的项目负责人应为牵头人正式员工。联合体共同投标协议应明确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投标报名截止后联合体增减、更换成员的,其投标无效。联合体投标的,除联合体协议和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证明书外,其它投标材料加盖联合体牵头人公章即可。
1.3 投标报名
1.3.1 报名时间为 2019年1月28日9时30分至2019年2月1日16时00分,在规定的报名时间内,申请人必须同时凭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证明书原件(非法定代表人报名时提供)、本人身份证原件到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指定窗口购买招标文件,逾期不受理。购买招标文件时应提交下列资料:
1.3.1.1填妥并盖章的《广州建设工程投标报名申请表》二份,表格可从www.gzzb.gd.cn服务指南栏目下载。
1.3.1.2联合体共同投标协议原件一份(若联合体投标)(格式见附录8)。
以上资料不全的,不予报名。
注:招标公告发布时间及发售招标文件时间不得少于5日。从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发售招标文件,并从发售招标文件之日起开始计算备标时间。
1.3.2 在规定的报名期间,报名的申请单位不足3名时,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有权:
(1)发布公告延长接受报名时间。在延期报名时间内,已报名申请单位的资料仍有效并可自行补充资料,未报名的申请单位可根据公告的约定参与报名。
(2)依法重新招标。
1.3.3 申请人报名时,如遇到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阻挠,可以径直向招标管理机构投诉。
1.4 费用
1.4.1 工程勘察费最高投标限价为¥420万元,其中,初步勘察费最高投标限价¥/万元,详细勘察费最高投标限价¥420万元。
工程设计费最高投标限价为¥3554.38万元。
本项目基本设计费为暂定价,具体以概算批复结果根据招标时计费原则(具体详见合同)予以调整。
1.4.2 市财政投资项目应实行限额设计,初步设计的建设内容和建设标准不得超过可行性研究报告批复的范围,编制初步设计概算不得超过经批准的可行性研究报告总投资。
政府固定资产投资应当坚持估算控制概算,概算控制预算,预算控制决算的原则。
1.4.3 未中标单位经济补偿及补偿金额
√本工程不设未中标单位经济补偿,投标费用由投标人自理。
□本工程设未中标单位经济补偿。中标价=工程勘察设计费总额+未中标单位经济补偿总额(未中标单位经济补偿包含在中标价内),中标人根据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的评审排序,在收到招标人的第一笔预付款后分别向未中标单位支付经济补偿(含税金等):
评审排序第2名 万元;
评审排序第3名 万元;
评审排序第4名 万元;
评审排序第5名 万元;
其余投标人费用自理。
注:1.如果招标失败,则当次不向未中标单位支付经济补偿。2.招标人和中标人有权在实施方案中参考使用获得经济补偿的所有投标方案成果的部分内容。
1.5 工期
1.5.1设计工期:
本项目以生效之日起至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质保期满止为基本服务期限。工程投入使用后,若发现工程设计未能满足本合同的要求,中标人必须继续提供服务,直至满足要求为止,对此招标人不额外支付费用。中标人必须严格按照以下表格所确定的完成时间提交设计文件(注:设计时间包含各阶段设计文件的审批、报建期限):
序号 | 设计文件内容 | 设计时间 | 交付设计成果数量和规格 | 备注 |
1 | 详勘报告 | 合同生效之日起50个日历日内 | 设计成果16份和电子文件4套(电子文件须包含dwg和pdf文件) | 岩土工程勘察报告经招标方书面审核确认。 |
22 | 初步设计图纸文件(全套) | 合同生效之日起90个日历日内 | 设计成果20份和电子文件4套(电子文件须包含word、dwg和pdf文件) | 初步设计及概算文件的纸质版和电子版要求装订成册,同时数量不少于20份,能满足招标方审核及财政评审的需要。概算的编制要求用广联达计价软件编制。 |
33 | 初步设计概算 | 合同生效之日起120个日历日内 | 设计成果16份和电子文件4套(电子文件须包含dwg和pdf文件) |
|
4 | 设备技术规格书 | 合同生效之日起60个日历日内 | 设计成果16份和电子文件4套(电子文件须包含dwg和pdf文件) | 主要包括垃圾吊、焚烧炉、余热锅炉、汽轮发电机组、烟气处理设备、一二次风机、引风机、给水泵、循环水泵、凝结水泵、除臭装置、渣吊、汽机检修吊、空气预热器、化学水处理设备、空压机等设备技术规格书。 |
5 | 设备技术规格书(剩余部分) | 合同生效之日起120个日历日内 | 设计成果16份和电子文件4套(电子文件须包含dwg和pdf文件) | 除5条外所有剩余设备技术规格书。 |
6 | 桩基础、全厂道路及地下管网施工图 | 初步设计图纸文件通过政府相关职能部门批复之日起30个日历日内 | 设计成果16份和电子文件4套(电子文件须包含dwg和pdf文件) | 招标方只保证锅炉、汽机、烟气系统等主设备提资完成,其它辅助设备依投标方自身设计经验。 |
7 | 垃圾坑、渣坑等基坑施工图 | 初步设计图纸文件通过政府相关职能部门批复之日起40个日历日内 | 设计成果16份和电子文件4套(电子文件须包含dwg和pdf文件) |
|
8 | 零米及以下土建施工图 | 初步设计图纸文件通过政府相关职能部门批复之日起40个日历日内 | 设计成果16份和电子文件4套(电子文件须包含dwg和pdf文件) |
|
9 | 零米以上土建施工图 | 初步设计图纸文件通过政府相关职能部门批复之日起80个日历日内 | 设计成果16份和电子文件4套(电子文件须包含dwg和pdf文件) | 包括但不限于建筑(含精装修)、结构、给排水消防、暖通新风、电气照明、防雷接地等。 |
10 | 工艺施工图 | 初步设计图纸文件通过政府相关职能部门批复之日起120个日历日内 | 设计成果16份和电子文件4套(电子文件须包含dwg和pdf文件) |
|
11 | 园林绿化设计图 | 初步设计图纸文件通过政府相关职能部门批复之日起180个日历日内 | 设计成果16份和电子文件4套(电子文件须包含dwg和pdf文件) |
|
12 | 其它需配合的工作 | 依项目整体进度,甲乙双方协商 |
|
|
13 | 竣工资料 | 依项目整体进度 | 竣工资料16份和电子文件4套(电子文件须包含dwg和pdf文件) | 在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备案完成。 |
注:中标人必须按双方约定的时间完成所要求的设计内容,合同以完成时间界定违约;招标人保留对设计工期进行调整的权力。 |
1.6 其他事项
1.6.1 投标时是否需要提交设计模型: 否 。
1.6.2 招标项目的电子地形图由招标人提供。投标人可通过http://maps.google.com选择satellite(卫星图象)观察本项目的周边环境。
1.6.3 投标报名费人民币 / 元,交纳后不予退回,由交易服务机构开具发票。
1.6.4 购买招标文件每套人民币 500 元,由收款机构开具发票。
1.6.5 本公告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网(网址:http://www.gzggzy.cn)、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http://www.gdzbtb.gov.cn/)、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网址:http://www.cebpubservice.com/)发布,本公告的修改、补充,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发布。本公告在各媒体发布的文本如有不同之处,以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发布的文本为准。
1.6.6 潜在投标人或利害关系人对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内容有异议的,向招标人书面提出。异议受理部门:广州环保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电话:020-85806319,地址:广州市海珠区新港东路1226号6-7层。
1.7 招标人
1.7.1 名称:广州环保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1.7.2邮政编码:510308
1.7.3 联系人:王工
1.7.4 电话(手机)号码:020-85806336
1.7.5 传真号码:020-85806498
1.7.6 电子邮箱:
1.8 招标代理机构
1.8.1 名称:广州建筑工程监理有限公司
1.8.2 邮政编码、地址:510030、广州市广卫路4号18楼招标代理部
1.8.3 联系人: 陈工
1.8.4 电话(手机)号码:020-61101333-1870
1.8.5 传真号码: 020-83310183
1.8.6 电子邮箱:gjjldlb@sina.com
1.9 交易服务机构
1.9.1 名称: 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1.9.2 邮政编码、地址:510635 广州市天河区天润路333号4楼
1.9.3 电话(手机)号码: 020-28866000
1.9.4 传真号码: 020-28866095
1.9.5 网址:http://www.gzzb.gd.cn
1.10 招标管理机构
1.10.1 名称:广州市建设工程招标管理办公室
1.10.2 邮政编码、地址: 510635 广州市天河区天润路333号3楼
1.10.3 电话(手机)号码: 020-28866213
1.10.4 传真号码: 020-28866203
1.10.5 网址: http://www.gzzbb.gz.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