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12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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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金陵亨斯迈新材料有限责任公司钼残液综合利用项目监理招标公告
文章来源:     发布时间:2019-01-18 10:21:50    点击数:0

1.招标条件


南京金陵亨斯迈新材料有限责任公司钼残液综合利用项目已由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南京金陵亨斯迈新材料有限责任公司钼残液综合利用项目基础设计的的批复》金陵石化发【2018】57号批准建设,招标人为南京金陵亨斯迈新材料有限责任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 中国石化集团招标代理公司 。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出资比例为100%南京金陵亨斯迈新材料有限责任公司钼残液综合利用项目监理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意向的潜在投标人参与投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招标项目名称:南京金陵亨斯迈新材料有限责任公司钼残液综合利用项目


2.2建设地点:金陵亨斯迈新材料有限责任公司内


2.3建设规模:采用双阶段低NOX热氧化技术所做的设计方案,装置可处理含钼催化剂残液1.52万吨/年,生产氧化钼产品513/年,年操作时数8000小时。


项目建设投资约为8472.25万元(不含税),其中设备购置费4183.39万元。


2.4工程质量:符合国家相关行业技术规范以及设计提出的技术要求。


2.5计划工期:306日历天(具体以甲方网络计划为准,监理服务期从项目施工开工至项目投用试运行(包括保修期)的全过程监理。工程完工后,自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365日内,监理任务结束)其中:


计划开工日期:2019 6  30 日(实际日期以招标人发出的通知中载明的日期为准);


计划交工日期:2020  4  30 日。


2.6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2.7招标范围:南京金陵亨斯迈新材料有限责任公司钼残液综合利用项目施工及保修阶段的全过程监理(包括招标项目的技术质量要求、施工现场场地条件以及四通一平),对工程质量、进度、造价进行控制,对信息、合同进行管理,对施工现场各方面进行协调,并承担监理安全责任。


2.8其他:本标段招标控制价100万元。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标人应具备以下基本资格条件: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


(2)持有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  化工石油工程监理乙级  资质证书;


(3)持有有效的质量管理、环境管理、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4)财务状况良好,具有足够资产及能力并有效地履行合同(见会计事务所出具的2015-2017年度中任一年度的审计报告)


(5)2014年以来有至少1项单项合同金额在 100 万元以上的石油化工装置工程监理项目业绩(以合同签订生效日期为准,附合同扫描件);


(6)没有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没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没有重大质量、安全事故;


(7)近三年来无重大诉讼纠纷;没有被行业主管部门通报批评或处罚。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拟派以下人员在本项目合同期内不得同时从事非本招标人投资的其他项目上的监理、管理或技术咨询服务。需提交社保机构开具的近三个月(2018年10月-2018年12月)在本企业的社保缴费证明、身份证(扫描件),人员资格要求为:


(1)总监理工程师持有化工石油工程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注册于投标人单位),年龄不超过 60 岁, 2014 年以来有至少1项单项合同金额在100万元以上的石油化工生产装置监理项目总监理工程师执业业绩(以合同签订生效日期为准,附合同扫描件)。


(2)总监理工程师安全代表持有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资格(注册于投标人单位)持有化工石油工程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注册于投标人单位)持有石油化工行业安全管理人员培训证书,2014年以来有石油化工生产装置监理项目总监理工程师总监理工程师代表安全负责人主要专业监理工程师执业业绩(以合同签订生效日期为准,附合同扫描件,未能反映业绩的应由发包人或其专业主管部门提供材料予以证明,且加盖发包人公章或其主管部门印章,否则无效)。


(3)主要专业监理工程师持有相应专业国家或工程所在地省级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注册于投标人单位),2014年以来有石油化工生产装置监理项目相应专业监理工程师执业业绩(以合同签订生效日期为准,附合同扫描件,未能反映业绩的应由发包人或其专业主管部门提供材料予以证明,且加盖发包人公章或其主管部门印章,否则无效)


3.4本次招标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3.5投标人应慎重考虑并决策是否参与本招标项目的投标。若下载了招标文件后决定不参与投标,请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5天前书面通知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否则招标人将按照《中国石化建设市场诚信体系管理办法》相关条款的规定给予限制投标的处理(特殊原因及不可抗力的情形除外)。


4.招标文件及相关资料获取


4.1本招标项目采用全流程电子招标投标的方式,通过中国石化电子招标投标交易网(以下简称交易平台)在线完成发标、投标、评标等工作。


4.2潜在投标人须登录交易平台进行注册、报名、申领企业CA数字证书的电子印章(以下简称CA章)、下载招标文件


4.3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按照以下时间、地点购买招标文件:


(1)购买时间:201911830分至20191 2516 00分。


(2)购买地点:南京栖霞区甘家巷南京炼油厂7号路招投标中心(途安酒店院内北一楼)


4.4招标文件售价:每套人民币  500 元,售后不退。


4.5购买招标文件时需提交的证件(复印件须加盖投标人法人公章)


(1)购买人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购买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副本、开户银行许可证复印件;


(3)招标文件发售登记表(附件1);


(4)纳税人名称、纳税人识别号、地址、电话、开户银行行号、帐号和联行号(附件2)。


5. 投标保证金


5.1招标人不要求投标人提交投标保证金。


6.投标文件编制及递交


6.1编制:投标文件须采用“中国石化投标文件制作软件”进行编制。


6.2递交时间:(1)加密电子投标文件:投标截止前均可递交;


2)不加密电子投标文件和纸质投标文件: 2019  2 20 30 分至 9  30 分。


6.3递交地点:(1)加密电子投标文件:登录交易平台上传(投标人保存文件上传成功回执,递交时间即为上传成功回执时间);


2)非加密电子投标文件和纸质文件:南京栖霞区甘家巷炼油厂号路招投标中心(途安酒店院内北二楼)


6.4投标截止时间: 2019  2  20  9  30 分。


7. 开标


7.1开标时间: 2019  2 20  9  30 分。


7.2开标地点:南京栖霞区甘家巷炼油厂7号路招投标中心(途安酒店院内北二楼)


8.其它


8.1本次招标对投标人不作经济补偿。


8.2请投标人注意:在开标前自己的身份应对其它投标人保密。


9.招标人


名称:南京金陵亨斯迈新材料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南京市化工园玉带片区中东部


邮编:210004


联系人:徐锋    


电话:025-58976073;13809005250


电子邮箱:xuf@jpc-hun.com


10.招标代理机构:


名称:中国石化集团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南京栖霞区甘家巷炼油厂号路招投标中心(途安酒店院内北二楼)。


邮编:210033


联系人:童斌


电话:025-58978291 


电子邮箱:tongb.jlsh@sinopec.com


11.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公告同时在中国石化电子招标投标交易网(https://ebidding.sinopec.com)和国家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上发布。


12.公告发布期限


本公告发布期限:从本公告规定的招标文件下载时间起,到下载截止时间止。


 


招标代理机构:中国石化集团招标有限公司金陵分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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