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12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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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雁镇溪南村月亮工程(一期)设计与施工一体化招标公告
文章来源:     发布时间:2019-01-11 10:40:54    点击数:0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南雁镇溪南村月亮工程(一期)设计与施工一体化已由平阳县发展和改革局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平阳县南雁镇溪南村股份经济合作社,建设资金来自县财政统筹及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平阳县南雁镇溪南村股份经济合作社。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与施工一体化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本工程建设地址位于平阳县南雁镇,本工程招标范围为:南雁镇溪南村月亮工程(一期)包含村主入口景观提升改造工程,美丽田园建设工程、景观绿化工程、村庄道路改造工程村、美丽庭院改造工程、外立面整治工程、东入口景观提升工程、朱子文化礼堂工程、导识系统及环卫工程等。本次设计与施工一体化招标总投资1152万元(含设计费40万元)。

2.2本工程招标内容为设计与施工,工作内容包括实施方案设计、施工、竣工验收、移交、备案、工程质保期内的缺陷修复、保修服务等。

2.3 计划工期:本项目设计在签订合同后15日历天内完成;施工在接到开工令后100日历天内完成。

2.4工程质量要求:符合国家现行标准。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合格的投标人应同时具备下列①项与②项条件,或①项与②项组成的联合体:

①工程设计综合甲级或同时具备建筑行业(建筑工程)设计乙级、风景园林工程专项乙级及以上资质。②同时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工程三级及以上资质与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3.2项目总负责人:国家二级注册建筑师或二级注册结构师且同时具有工程师及以上职称;设计总负责人:具备工程师及以上职称(市政相关专业或景观专业);园林设计专项负责人:具备园林工程师及以上职称;项目施工负责人:具备注册贰级建造师及以上执业资格(房屋建筑工程或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拟派项目主要负责人(项目总负责人、设计负责人、施工负责人(项目经理))应提供由社会保障部门出具的本单位连续3个月或以上社保缴纳证明,社保证明开具日期距投标截止日不得大于1个月。

3.3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须以设计资质单位为联合体牵头人(须有联合体协议书)。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9年1月11日至2019年2月26日,在平阳县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http://www.pyztb.com)建设工程项目窗口下载,答疑与补充网址同上。

5. 投标报名:

5.1报名时间:2019年1月11日至2019年2月26日上午9时30分。

5.2报名方式:网上报名(在平阳县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http://www.pyztb.com)上自行报名)。

联合体投标由牵头人报名即可。

6. 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9年2月26日上午9时30分,地点为平阳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楼(平阳县鳌江镇火车站大道和环城路路口,和谐家园(原剑桥华府))。

6.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平阳县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上发布

8. 其他说明

8.1 此项目在平阳县公共资源网上交易系统进行网上报名。凡有意参加此项目的投标人,必须于投标截止时间之前完成投标人企业入库工作及网上报名,否则,其投标文件将被否决,后果由投标人自负。企业入库办理须知详见本网站“关于办理平阳县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企业库入库及数字证书和电子签章的通知”。

9. 联系方式

招标人:平阳县南雁镇溪南村股份经济合作社招标代理机构:浙江之信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地  址:平阳县南雁镇地址:平阳县鳌江镇剑桥华府B幢1单元1101室联系人:陈先生联系人:李先生电  话:13868507733电话:0577-63068188

                                                                                 2019年1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