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12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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湘潭昭山示范区城市棚户区改造(二期)项目-集中安居小区B区景观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文章来源:     发布时间:2019-01-04 15:50:14    点击数:0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湘潭昭山示范区城市棚户区改造(二期)项目-集中安居小区B区景观工程已由湘潭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潭发改投[2016]274号文件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单位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全部。招标人(项目业主)为湘潭昭山安居工程建设投资有限责任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湖南兴中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湘潭昭山示范区城市棚户区改造(二期)项目-集中安居小区B区景观工程

    2.2  建设地点:位于湘潭昭山,西临朝阳路,南面紧靠新园路,北临昭易支路五 。

    2.3 工程规模:建设内容包括道路工程(约7004.93㎡)、景观喷灌、景观照明、绿化工程(约11798㎡)、排水工程、铺装工程(约5546.17㎡)、园建工程等。工程造价约1038.43万元。

    2.4  工期要求: 150日历天

    2.5  质量要求:绿化工程确保达到《园林绿化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CJJ82-2012)合格标准,绿化种植工程苗木一次性成活率应达到100%,不成活苗木由承包人负责免费更换,直至成活;其他工程确保达到国家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工程标准。

    2.6  保修要求:绿化养护按《湖南省城市园林绿化养护管理定额标准》中居住绿地养护管理标准,免费养护二年,其他工程按国务院第279号令及招标文件相关规定保修。保修期为二年。

    2.7  招标范围:详见招标人提供的施工图和工程量清单,具体以工程量清单包含的内容为准。

    2.8  标段划分:本项目共计一个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企业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湖南省外企业须按照湘建建【2015】190号文件要求办理省外入湘企业基本情况登记(以“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网”查询为准)或具有入湘施工登记证(处于有效期内);

    3.2  投标人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处于有效期;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3.3  项目负责人要求具有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市政公用工程专业壹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无在建工程;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其他人员要求符合湘建建[2015]57号《湖南省建设工程施工项目部和现场监理部关键岗位人员配备管理办法》文件规定。

    3.4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5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

    3.6  根据潭公管办【2018】1号文件《关于对于项目申报和工程招投标领域严重拖欠农民工工资违法失信行为实行联合惩戒的通知》要求,投标人应承诺无严重拖欠农民工工资违法失信行为。

     

    4、评标办法

    本项目评标办法采用湘建建[2013]282号文件中“综合评估法Ⅰ”。本项目资格审查方式为开标后资格审查。

    5、投标保证金

    5.1 投标保证金的金额为:壹拾万元整。

    5.2 投标保证金形式:采取转账方式或银行保函。

    5.3 采用银行转账形式递交投标保证金的,必须满足以下规定:

    5.3.1 投标人必须以企业法人的名义提交投标保证金。在投标截止前按照湘潭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化平台要求由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入本投标单位申请到的投标保证金收款账户。(详见http://ggzy.xiangtan.gov.cn/zlxz/3480.jhtml)。

    5.3.2 各投标人需在递交投标保证金前确保本单位在湘潭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化平台系统中录入的基本账户与本企业的基本账户一致,如不一致,保证金视为无效。

    5.3.3以银行转账形式提交保证金以交易中心盖章确认的保证金到帐明细为准。

    5.4 采用银行保函形式递交投标保证金的,必须满足以下规定:

    5.4.1 银行保函必须是由投标人基本账户开户银行出具的见索即付形式的银行保函,保函有效期应与投标有效期保持一致,银行保函单独密封随投标文件同时递交。

    5.4.2 银行保函交由招标人保管。

    5.5 投标保证金递交或出具银行保函的截止时间为投标截止时间。

     

    6、招标文件的获取及澄清答疑发布

    6.1  请从2019年 1月 7 日~2019年 1 月 11  日17时00分止(北京时间,下同)在湘潭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http://ggzy.xiangtan.gov.cn/进行网上下载/获取招标文件、图纸及工程量清单。如通过网络下载,其招标文件、图纸及工程量清单与备案的书面招标文件、图纸及工程量清单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各投标人须在该时间段内按照相关要求完成本项目的网上投标确认。

    6.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400元,递交投标文件时交纳,售后不退。

    6.3  澄清答疑采用网上发布方式。招标人对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的澄清答疑均采用在湘潭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http://ggzy.xiangtan.gov.cn/上发布。

    6.4  投标人应自行在湘潭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http://ggzy.xiangtan.gov.cn/上下载/获取招标文件、招标文件的澄清答疑、工程量清单、图纸等相关招标资料,恕不另行通知。投标人应及时关注网上相关招标信息,如有遗漏(包括但不限于文件未下载或下载不完整)招标人概不负责,所造成的投标失败或损失由投标人自行负责。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及开标时间为2019 1 28 900地点为湘潭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地址:湘潭市岳塘区芙蓉路广电中心西侧尚玲珑小区A栋2楼)。

    7.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或未按要求密封和加写标记的投标文件,或投标人未按本项目招标公告第6.1款规定获取招标文件的,招标人将拒收。

    7.3  投标人授权委托人必须为拟任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开标时,企业法定代表人和拟任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授权委托人)须亲自到场参加投标。并在开标会议的现场身份验证时向招标人提交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文件原件和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出示本人身份证原件,以证明其出席,否则,投标无效。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湖南省招标投标监管网(http://www.bidding.hunan.gov.cn)、湘潭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http://ggzy.xiangtan.gov.cn/)上进行同步公告,若公告不同步,公告起始时间、内容以湖南省招标投标监管网为准。

     

    9、行政监督

    本次招标项目招标投标监督机构为昭山示范区城乡建设管理部。监督电话:0731-55852081。

    10、招标人补充的其它内容

    各单位不得采取挂靠、代为投标等弄虚作假手段,不得围标、串标,一经发现,立即取消其投标资格,如果中标,中标一律无效,并赔偿业主的全部损失。

     

    11、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湘潭昭山安居工程建设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 湘潭市易家湾

    联 系 人: 赖女士

    电    话:0731-55852322

    招标代理机构:湖南兴中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湘潭市岳塘区河东大道留霞路6号四楼

    联 系 人: 张先群

        话: 0731-55575220   138752075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