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12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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斑马湖万达广场配套住宅项目勘察、设计招标公告
文章来源:     发布时间:2018-12-28 16:41:14    点击数:0

一、招标条件

斑马湖万达广场配套住宅项目已由长沙市望城区发展和改革局以望发改证明[2018]5号文批准建设。招标人为长沙市望城区斑马湖土地开发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中科高盛咨询集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勘察、设计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条件的投标申请人参加本项目的投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单位:长沙市望城区斑马湖土地开发有限公司。

2.2、项目名称:斑马湖万达广场配套住宅项目勘察、设计。

2.3、建设地点:长沙市望城区高塘岭街道,东至莲湖路,南至望府路,西至高塘岭大道,北至文源路。

2.4、项目概况:住宅地块净用地约85.47亩,容积率2.7,总建筑面积约15.38万方,拟打造成望城中心城区品质、绿色、宜居社区典范。

2.5、设计周期:设计总工期120天(含地勘)。中标通知书发出后30天内提交方案设计文件终稿;方案设计审查通过后50天内提交初步设计文件终稿,初步设计审查通过后40天内提交施工图文件终稿。地勘按设计进度要求同步完成,设计进度及后续服务应满足本项目的建设要求。

2.6、质量要求:设计符合国家和地方相关政策、法规、规范和本项目设计任务书的要求,文件深度满足建设部《建筑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规定》(2016版)的标准要求。

2.7、招标范围:

1)勘察部分:完成满足符合项目技术要求的所有地勘工作(包括但不限于初勘、详勘、物探及施工勘察,包括方案阶段及初步设计阶段放样、现状复核等),提交合格的勘察报告及相关后续服务工作。

2)设计部分:设计总承包,包含但不限于住宅的地形图复测、规划方案设计深化阶段、建筑方案设计阶段、初步设计阶段、施工图设计阶段、人防设计、基坑支护设计、园林景观设计、海绵城市设计、弱电智能化设计、绿建设计、装配式设计、初步设计概算等以及施工期间的后续服务(含各阶段的报批、报建、施工招标和施工现场等配合工作)。

2.8、标段划分:本项目为一个标段。

三、投标人基本资格条件

3.1、投标人必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事业或企业单位,且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处于有效期内;湖南省外企业须按照湘建建【2015】190号文件要求办理省外入湘企业基本情况登记(以“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网”查询为准)或具有入湘中介服务登记证(处于有效期内)。

3.2、投标人同时具有以下资质:

投标人应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勘察综合类甲级资质或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甲级资质;

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建筑行业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甲级资质。

3.3、勘察设计项目部最低人员配备:壹级注册建筑师1人(即项目设计负责人)、注册岩土工程师1人(即项目勘察负责人)、注册规划师1人、壹级注册结构师1人、注册电气工程师1人、注册设备师(含给排水、暖通)各1人,证书注册单位名称应与投标人名称一致。

3.4、拟任项目设计负责人:具有壹级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和建筑工程专业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

3.5、拟任项目勘察负责人:具有注册岩土工程师证书和建筑工程专业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

3.6、参与本次投标的项目设计负责人、勘察负责人、授权委托代理人及勘察设计项目部其他人员必须是本企业在职人员,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近半年内连续3个月的劳动保障部门出具的社保证明(如投标人为事业单位,则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近半年内连续3个月劳动保障部门出具的社保证明或相应的编制管理部门出具的在编证明)。

3.7、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3.8、长沙市人民政府和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文件规定的禁止参加长沙市本级政府投资项目建设活动的企业及项目负责人不能参加本次投标。

3.9、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

3.9.1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成员由不超过两个独立法人组成,联合体必须以设计单位作为联合体牵头人,仅限于设计单位与勘察单位组成(联合体协议书内容详见本项目招标文件)

3.9.2联合体各方应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设计单位为联合体牵头人并在联合体协议书中明确各方的权利义务,联合体各方在投标、签约与履行合同过程中对业主方承担连带责任;

3.9.3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项目中投标;

3.9.4联合体各成员法定代表人应当出具授权委托书,授权同一人作为委托代理人办理招投标事宜;

3.9.5联合体协议书和授权书须由联合体各成员法定代表人共同签署并加盖公章。

四、资格审查方式及要求:实行开标后资格审查。

五、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

六、投标保证金 

6.1、投标保证金金额:人民币壹拾万元整(¥100000.00 元)。

6.2、投标保证金交纳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前(含)。投标保证金要求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含)到达专用账户(以托管银行到账日期为准)。

6.3、投标保证金交纳方式:投标保证金可以银行转账、银行电汇、银行汇票和银行投标保函等方式提交。

6.4、投标人采用银行转账、银行电汇、银行汇票方式提交投标保证金的,应以投标人自身名义通过其基本账户一次性足额提交到如下专用账户(投标保证金托管专户):

    名:长沙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投标保证金专户

开户银行:建行长沙潇湘支行

    号:本项目(标段)《投标保证金子账号信息单》获取的子账号

6.4.1、请投标人登录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平台(http://ggzy.changsha.gov.cn)查阅本项目招标公告获取投标保证金账号,查阅项目(标段)《投标保证金子账号信息单》(可下载和打印),该信息单中注明的投标保证金子账号为投标人提交相应项目(标段)投标保证金的唯一账号;

6.4.2、投标保证金应以投标人自身名义提交,其名称应与投标单位的名称一致,不得以分支机构等其他名义提交。联合体投标的,其投标保证金由牵头人递交;

6.4.3、投标人应按照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平台“投标保证金子账号获取操作说明”获取本项目(标段)对应的账号信息,在提交投标保证金时,应按照《投标保证金子账号信息单》中所获取的信息正确填写,不得填写项目及标段名称,投标人递交投标保证金后可登陆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平台点击“投标保证金”按钮查询保证金到账及退还情况;

6.4.4、项目开标时,投标保证金到账情况以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管理信息平台提供的《投标保证金到账信息公示表》为准。

6.5、投标人采用银行投标保函方式提交投标保证金的,请投标人登录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平台,浏览“办事服务”栏目中《投标保证金银行保函提交和退还流程清单(暂行)》,按要求办理相关事项。

6.5.1、投标人应按所投项目(标段)在本单位银行账户开户行申请办理银行投标保函,保函必须填写受益人和申请人的全称,并与招标人和投标人名称一致。保函一律采用全额保函,保函生效时间应为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之前,保函有效期应与投标有效期一致。

6.5.2、投标人应将银行开具的对应所投项目(标段)的保函原件单独密封,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与投标文件一起提交。投标文件中应包含保函的扫描件或复印件。

6.5.3、投标人和担保人对银行投标保函的真实性和合法性负责。

6.5.4、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负责保函原件的签收、核对和保管工作,负责填制《银行投标保函保证金提交信息公示表》,并将保函提交情况向开标会议公示。

6.6、因投标人原因,未按要求缴纳投标保证金的,提交评标委员会否决其投标。

七、招标文件的获取及澄清答疑发布

7.1、凡符合资格要求并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8年12月28日至投标截止时间前在望城区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wangcheng.gov.cn/xxgk_343/qzfgzbmhbmgljg/qcxjsj/zbgg/)或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平台(http://ggzy.changsha.gov.cn)进行网上下载/获取招标文件、图纸等相关文件,各投标人自行在以上网站下载或查阅招标相关文件和资料等,恕不另行通知,如有遗漏招标人概不负责。

7.2、招标文件售价400元(售后不退),递交投标文件时缴纳。

7.3、投标人若对招标文件有任何疑问,应于2019年01月02日(含)17:00时(北京时间)前以不署名的方式登录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平台提出,过期不予受理;疑问不得透露单位和个人信息,不得出现投标单位名称。

7.4、答疑文件、招标文件修改澄清文件将在望城区政府门户网站、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平台网上发布,敬请获得招标文件的所有投标人关注,恕不另行通知,如有遗漏招标人概不负责。

八、投标文件的递交 

8.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及开标时间为2019年01月28日 9 时 00 分(北京时间),地点为长沙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楼相应开标室(长沙市岳麓区岳华路279号)。

8.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或未按要求密封和加写标注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8.3、法定代表人或法人授权委托人参加开标会议。开标会上将对法人身份证明原件和身份证原件或授权委托书原件和身份证原件进行查验,以证明其出席。否则,招标人不予受理。

九、勘察、设计补偿:投标人应承担所有与投标有关的费用。对参与本次投标的投标人不给予补偿。

十、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以下网站同时发布:

湖南省招标投标监管网( http://www.bidding.hunan.gov.cn )、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平台(http://ggzy.changsha.gov.cn)、望城区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wangcheng.gov.cn/xxgk_343/qzfgzbmhbmgljg/qcxjsj/zbgg/)上发布。

十一、行政监督

本次招标项目接受相关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其委托的招标投标监管机构监督。招标投标监督机构为长沙市望城区招标投标管理办公室。电话:0731-88061859。

十二、联系方式

招标人:长沙市望城区斑马湖土地开发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