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12月5日
电话:400-8365317
注册 登录
当前位置: 首页> 工程招标 > 招标公告
长岭居长平路西延线市政道路及配套工程施工总承包 招标公告
文章来源:     发布时间:2018-12-21 16:53:23    点击数:0

根据穗埔发改计【2018】38号批准,并且本工程具有施工图审查证明文件及资金证明,广州开发区财政投资建设项目管理中心现对长岭居长平路西延线市政道路及配套工程进行施工公开招标,选定承包人。

一、工程名称:长岭居长平路西延线市政道路及配套工程施工总承包

二、招标单位:广州开发区财政投资建设项目管理中心

联系人:陈工  联系电话:020-28068037

招标代理机构:广州筑正工程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于工     联系电话:15013143856

    招标监督机构:广州开发区建设工程招投标管理办公室

    监管电话:020-82111641

三、建设地点:广州市黄埔区长岭居长平路

   四、项目概况:新建长平路西延线,西起外环C线,东至规划二路,全长约1.745千米,城市次干道,规划红线标准段宽26米,双向四车道。包括道路、桥涵、交通、给排水、电力、照明工程等。投资总额为12445万元,其中建安费10699万元。

五、标段划分及各标段招标内容、规模和招标控制价:

1、本工程划分为1个标段。

2、各标段招标内容及规模:

新建长平路西延线,西起外环C线,东至规划二路,全长约1.745千米,城市次干道,规划红线标准段宽26米,双向四车道。包括道路、桥涵、交通、给排水、电力、照明工程等(本次招标不包含沥青路面工程),具体内容以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为准。如招标人提供本项目的取土点或弃土点,中标人需按招标人要求执行,因此节省的费用从合同价中扣减。

    3、招标控制价:114953429.69元

六、资金来源:区财政资金

七、发布招标公告时间:从20181221日至20191111500分。

注:发布招标公告的时间为招标公告发出之日起至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止。

八、递交投标文件时间、项目负责人签到时间与开标时间:

1、递交投标文件时间:2019年1月11日14时00分至2019年1月11日15时00分。

2、项目负责人签到时间:2019年1月11日15时00分至2019年1月11日16时00分。

3、开标时间:2019年1月15日08时40分。

4、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与开标时间是否有变化,请密切留意招标答疑中的相关信息。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后,开标时间因故推迟的,相关评标信息仍以原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的信息为准。

注:(1)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凭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证明书原件(非法定代表人办理手续时提供)、本人身份证原件到达递交投标文件地点办理投标登记手续并同时递交投标文件。办理投标登记手续时必须同时递交《广州建设工程投标报名申请表》一式两份(表格可从www.gzggzy.cn服务指南栏目下载)方能进行投标登记。(注:该表中项目负责人、安全员须为投标人在广州市房建和市政企业库在册人员。)

5、投标担保:

投标担保 50 万元,投标担保须在开标前完成缴纳。

6、招标文件获取方式:

本项目招标文件一经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发布,视为发售给投标人,招标文件由投标人自行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下载。招标文件费500元/套,招标文件费在递交投标文件时缴纳。

九、资格审查方式:

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纸质资料评标。由评标委员会负责资格审查及评标工作。

十、投标人合格条件:

1、投标人参加投标的意思表达清楚,投标人代表被授权有效。

2、投标人均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按国家法律经营。

3、投标人持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企业资质证书及安全生产许可证。

4、投标人应具备以下资质:

投标人具有承接本工程所需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或以上级别施工总承包资质;

投标人拟担任本工程项目负责人的人员为: 市政公用工程级或以上 的注册建造师。

注:①资质标准按照建市[2014]159号文颁布的新版《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中对应的资质类别及等级的承包工程范围和《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建市[2015]154号)承接工程。具体原则按《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和资质标准实施意见》(建市[2015]20号)执行。

②招标内容含有设计要求,且设计要求仅为深化设计的,在投标人的资质设置要求中,不允许设置设计资质要求。建造师的专业及等级标准按《注册建造师执业管理办法(试行)》及《注册建造师执业工程规模标准(试行)》;注册建造师包括延续注册成功的注册临时建造师。项目负责人在任职期间不得担任专职安全员,项目专职安全员在任职期间也不得担任项目负责人。

5、持有项目负责人安全培训考核合格证(B类)或提供广东省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信息系统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证书信息的打印页。

6、专职安全人员须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类)或提供广东省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信息系统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证书信息的打印页。项目负责人与安全员不为同一人。

7、投标人自2015年1月1日1至今完成过质量合格的类似工程业绩(类似工程是指单项工程工程造价大于或等于(招标控制价的三分之二)的市政道路工程)。

注:(1) 业绩取自广州市房建和市政企业库(未纳入《广州市城乡和建设委员会关于完善企业业绩信息登记的通知》(穗建筑[2016]776号)中“入库范围”的除外)。

(2)金额以中标通知书为准,中标通知书上没有金额或免招标的,以施工合同(不含补充合同)为准。

(3)技术指标需在广州市房建和市政企业库内业绩上传件中反映。

(4)完成时间以竣工验收报告为准。

(5)库内业绩上传件不符合上述要求的或登记的工程资质内容与施工合同等业绩证明资料不相符的,该项业绩无效。

8、投标人按规定的格式及内容要求签署了《投标申请人声明》。

9、关于联合体投标: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0、资格审查前,投标人在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建立企业诚信档案及拟担任本工程项目负责人须是本企业诚信档案中的在册人员。

11本工程不接受被列入我区不良记录名单(有效期内)的单位或个人(指项目负责人)投标,不良记录具体名单以资格审查时广州市黄埔区、开发区门户网站的广州开发区建设局网页“建筑活动不良行为记录”栏目(网址:http://www.hp.gov.cn/hp/jzhdblxwjl/zwzt_list.shtml)公布名单(处于通报有效期内)为准。

12、投标人未在以往工程中因不诚信行为或不充分履约行为被本项目招标人书面拒绝投标的(暂无拒绝投标名单)。

13、同一标段内的投标人未出现以下情形:与其它投标人的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按投标人提供的《投标人声明》第九条内容进行评审)。

注:(1)投标人证明符合资审合格条件必须按招标文件投标须知第11.2.2条提供书面资料。

(2)“投标人合格条件”第11点不良记录具体名单以资格审查时广州市黄埔区、开发区门户网站的广州开发区建设局网页“建筑活动不良行为记录”栏目(网址:http://www.hp.gov.cn/hp/jzhdblxwjl/zwzt_list.shtml)公布名单(处于通报有效期内)为准。

(3)未在招标公告第十条单列的资审合格条件,不作为资审不合格的依据。

十二、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方式,由评标委员会负责资格审查,满足资格审查合格条件的投标人不足3名、或通过技术标(或经济标)有效性审查的投标人不足3名时为招标失败。招标人分析招标失败原因,修正招标方案,报有关管理部门核准后,重新组织招标。

十三、招标人因两次或多次招标失败,需申请改变招标方式或不招标的,应按《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办法》(省第十届人大常委会第二次会议通过2003.4.2)的第四十条规定执行。

十四、资格审查结果及中标结果将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公示,公开接受投标人的监督。

十五、特别提示:投标人在本项目招标人的工程项目中存在下列行为的,将被拒绝1年内参与本项目招标人后续工程投标。(注:拒绝投标时限由招标人视严重程度确定,最低三个月起,自招标人发出通知之日起计):

1.将中标工程转包或者违法分包的;

2.在中标工程中不执行质量、安全生产相关规定的,造成质量或安全事故的;

3.存在围标或串标情形的;

4.存在弄虚作假骗取中标情形的。

十六、潜在投标人或利害关系人对本招标公告及招标内容有异议的,向招标人书面提出。

异议受理部门:广州开发区财政投资建设项目管理中心

异议受理电话:020-28068842

       址:广州科学城揽月路80号创意大厦B2主楼三楼

十七、本公告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网(网址:http://www.gzggzy.cn)、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网址:http://www.gdzbtb.gov.cn/)、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网址:http://www.cebpubservice.com/)等法定媒体发布,本公告的修改、补充,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网站发布。本公告在各媒体发布的文本如有不同之处,以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网站发布的文本为准。

十八、招标人须将招标文件(招标公告)报招投标监管机构备案后,方可发布。招标公告网上发布时,同时发布招标文件、施工图纸、招标控制价等。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计算编制投标文件时间,编制投标文件的时间不得少于20天。

如招标人需发布补充公告的,以最后发布的补充公告的时间起计算编制投标文件时间,并需在招标答疑中明确说明。

 

广州开发区财政投资建设项目管理中心

          广州筑正工程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2018年12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