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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春一汽国际招标有限公司装饰装修施工招标
文章来源:     发布时间:2018-12-06 15:43:00    点击数:0

长春一汽国际招标有限公司装饰装修施工招标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长春一汽国际招标有限公司装饰装修已由长春一汽国际招标有限公司相关部门批准建设,招标人为长春一汽国际招标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项目出资比例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长春一汽国际招标有限公司装饰装修施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如下表:

2.1项目名称:长春一汽国际招标有限公司装饰装修施工招标。

2.2建设地点:长春市东风大街3462号。

2.3建设规模:装修改造面积为5213平方米,一到八层、原门卫、小院等。详见设计图纸。

2.4计划工期:2018年12月30日至2019年3月25日(以实际合同工期为准)。

2.5招标范围: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所含全部内容。

2.6质量标准:符合国家现行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近三年(2015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止)至少有一项类似项目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投标单位资质应符合省市有关资质承包工程范围的要求。

3.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近三年(2015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止)至少有一项类似项目业绩。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项目经理需提供无在建工程承诺书并加盖企业公章或依据住房城乡部建市【2015】140号文件规定出具诚信信息发布平台的证明材料加盖企业鲜章的复印件)。

3.4拒绝列入政府主管部门和一汽集团公司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3.5外省施工企业凡进入我省从事建筑活动的企业,均应按照《吉林省入吉建筑企业信息登记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办理入吉企业信息登记。(详见吉建管〔2015〕50号文件、吉建管〔2016〕1号文件、吉建管〔2018〕12号文件)。

3.6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合同段投标或者未划分合同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以上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4.1(B)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8-12-6 10:00:002018-12-12 16:00:00(北京时间,下同),登录中国一汽电子招标采购交易平台(https://etp.fawiec.com/,以下简称一汽电子交易平台)上传下列资料进行网上投标报名及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1)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附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公示页,证明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附信用中国公示系统公示页,证明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2)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复印件;

(3)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复印件;

(4)企业开户许可证复印件;

(5)企业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

(6)企业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

(7)法定代表人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

8)项目经理的建造师注册证书和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复印件。

注:上述相关报名资料投标人均必须加盖投标人公章,且复印件必须清晰,易于辨认。投标人应严格按照上述要求准备报名资料,并严格按上述规定的顺序进行编排,否则招标代理机构将不予以办理投标报名事宜。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元,售后不退。登录中国一汽电子招标采购交易平台(https://etp.fawiec.com/)下载电子招标文件。未在本公告规定的时间内领购招标文件的,不得参加投标。

4.3平台服务费每标段300元。

4.4企业数字认证证书CA及企业法定代表人个人数字认证证书一次性办理费用500元,一年内有效。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A)纸质投标文件(如有)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8-12-27 9:00:00,地点为长春一汽国际招标有限公司213开标室。

5.1(B)电子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18-12-27 9:00:00,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一汽电子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A)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5.2(B)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一汽电子交易平台予以拒收。建议投标人提前一个工作日完成投标文件上传(已上传文件未经投标人解密无法读取)。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一汽电子招标采购交易平台(https://etp.fawiec.com/)上发布,依法必须招标项目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上发布。

7. 联系方式

招标人:长春一汽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吉林省长春市东风大街3462号

联系人:张帆、杨帆

电话: 18186880702

开户银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春汽车厂支行

银行地址:中国吉林省长春市东风大街2039号

账 号(人民币):1572 0104 2317

银行代码:BKCHCNBJ840

 一汽电子交易平台客服:0431-81868601;0431-81868602;400-6164365。招投标系统客服负责答复您在使用一汽电子交易平台时遇到的各类操作问题,如:使用投标文件编制系统客户端编制投标文件遇到的技术问题、递交投标文件遇到的技术问题等等。

投标单位操作指南:https://etp.fawiec.com/xxgl/toXinXiList?xinXiGuanLiType=37

8. 投标人网上注册

凡首次在中国一汽电子招标采购交易平台(https://etp.fawiec.com/,以下简称电子交易平台)参加电子投标活动的投标人必须登录电子交易平台进行网上免费注册,注册时需提交相关资料到电子交易平台,经平台工作人员审核通过后完成注册,完成注册后方可办理机构数字认证证书CA及企业法定代表人个人数字认证证书(以下分别简称“机构CA”和“法人CA”)。投标人可在电子交易平台下载网上注册、CA办理及电子投标操作指南。若投标人未及时在电子交易平台中注册并办理CA,由此引起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9. 招标代理机构信息的发布

招标代理机构通过一汽电子交易平台发布的投标邀请书或招标公告、招标文件、澄清、修改、补疑、中标通知书等招标过程信息,一经一汽电子交易平台发布,视为已送达各投标人。

10. 投标人异地开标须知

1、投标人电脑需安装“一汽招投标编制工具系列驱动”、IE浏览器最新版,正版office办公软件、Adobe Flash Player插件;

2、投标人须保证开标当天开标时间前能在电脑前进行同步操作,并且要保持电脑网络畅通;

3、开标时,投标人必须使用CA登录系统,用制作投标文件加密的CA进行开标环节的解密操作(确保两个CA都在操作者手中);

4、投标人不具备以上硬件及软件条件的可以到达招标机构开标现场参加开标;

5、若在规定的开标时间,由于投标人的原因,没有准时上传投标文件,没有解密成功,没有及时确认报价及开标一览表,没有对开标一览表进行签章确认,导致开标失败,投标人需自行承担后果。

11. 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且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

2、与本招标项目的其他投标人为同一个单位负责人;

3、与本招标项目的其他投标人存在控股、管理关系;

4、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5、为本招标项目提供过设计、编制技术规范和其他文件的咨询服务;

6、被依法暂停或者取消投标资格;

7、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8、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9、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10、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11、在近三年内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有行贿犯罪行为的;

12、被一汽集团列入黑名单;

13、法律法规或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情形。

2018年12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