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建哈尔滨至佳木斯铁路电脑等办公设备采购
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HTJGWZ2018-042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新建哈尔滨至佳木斯铁路已由中国铁路总公司以《关于新建哈尔滨至佳木斯初步设计的批复》(铁总办函[2014]478号)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中国铁路总公司和黑龙江省投入的资本金及国内银行贷款,资本金以外的资金利用国内外银行贷款解决,建设资金已落实,招标人为哈佳铁路客运专线有限责任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本次招标工程项目的概况如下:
2.1.工程概况:哈尔滨至佳木斯铁路位于黑龙江省的中东部,地处松花江南岸的哈尔滨市与佳木斯市,线路起自哈尔滨站,经宾西、宾县、方正、得莫利、高楞、达连河、依兰至佳木斯市的佳木斯站,途经两市三县,线路全长343.088km,新建车站16座。
2.2资金来源:见本公告招标条件。
2.3招标范围:详见招标公告附件。
3.投标人须具备条件: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的资格条件详见招标公告附件。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母公司,全资子公司或母公司及其有关联关系的控股公司不得同时投标。
5.凡具备承担投标工作内容的能力并具备规定的条件的企业,均可参加本项目的投标。
6.投标人必须到哈尔滨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办理报名手续,并同时在中国铁物电子招投标平台(<http://bidding.crmsc.com.cn>)完成注册。只有在该平台成功注册的投标人才可以报名。
6.1投标人报名时必须提供企业法人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代理人身份证、有效的工商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上述资料复印件一套。同时还应提供在中国铁物电子招投标平台成功注册的证明(打印有企业名称的任一网页即可)。
6.2报名及获取招标文件地址:哈尔滨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地址:哈尔滨市南岗区中山路181号市民大厦4层,电话:0451-87153984),时间为2018年11月27日至2018年12月3日,每天上午9时至11时30分,下午14时至16时(法定节假日、双休日除外)。
6.3招标文件售价每包500元,售后不退,报名时须持汇款凭证并注明招标编号及购买包件号,不接受现金和个人汇款。
6.4报名时须携带U盘以便获取招标文件电子版。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投标文件递交的时间为:2018年12月19日上午8时30分至9时30分,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8年12月19日9时30分,开标时间为2018年12月19日9时30分,地点为哈尔滨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地址:哈尔滨市南岗区中山路181号市民大厦)。
7.2逾期送达的或未按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将不予受理。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哈尔滨公共资源交易网、哈尔滨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大屏幕上发布。
9.招标人信息及相关单位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哈佳铁路客运专线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黑龙江省哈尔滨市道外区东直路333号
邮 编:150050
联 系 人:葛学武
电 话:0451-86440507
招标代理:中国铁路物资股份有限公司
地 址:北京市海淀区复兴路17号院国海大厦12层
联 系 人:陈曦
电 话:0451-86430683
邮 箱:zhongtiezhaobiao@163.com
开户名称:中国铁路物资股份有限公司
帐 号:7112 3101 8260 0075 044
开户银行:中信银行北京西单支行
哈佳铁路客运专线有限责任公司
2018年11月27日
附件:
1.包件号:A01
1.1包件名称:电脑等办公设备
1.2物资名称、规格型号、单位及数量
物资名称 规格型号 标准或图号 计量单位 本次采购数量
复印机 台 5
坚固型笔记本电脑 台 10
台式电脑 台 28
笔记本电脑 台 23
打印机 台 17
一体机(传真、复印、打印) 台 19
数码相机 台 20
数码摄像机 台 3
1.3资格要求
(1)营业范围:投标人必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法人资格且具备招标物资生产供应能力的生产商或代理商,具备一般纳税人资格,能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代理商须提供生产厂家的唯一授权。
(2)注册资金:注册资金不低于人民币100万元。
(3)许可和认证:
(3.1)投标物资设备生产厂家应通过ISO9000质量体系认证。
(3.2)投标物资设备应满足国家、行业标准。
(4)供货业绩:投标人须提供投标产品近3年的销售业绩证明。
(5)投标人须提供无行贿犯罪记录证明,投标人须自行在中国裁判文书网进行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并在投标文件中出具中国裁判文书网网页截图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