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重庆市黔江区2018年国家水土保持重点工程赵家河项目已由重庆市黔江区水务局以黔江水务发〔2018〕17号、黔江水务函〔2018〕175号和重庆市黔江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黔江发改委函〔2018〕446号、473号批准建设,招标人为重庆市黔江区润民农村水利工程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水利发展资金和市级补助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黔江区白土乡、新华乡。
2.2 建设内容及工程规模: 水土流失综合治理面积35km2。总投资额约707 万元,本次招标总价约 485万元。
2.3招标范围: 完成建设水保林98.57hm2,经果林135.39hm2,封禁治理1219.98hm2,保土耕作2046.06hm2;具体以工程量清单和招标设计图为准。
2.4计划工期:工期为 90 日历天。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投标人应满足下列资格条件和业绩要求:
3.1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须同时具备:①有效的《林木种子生产许可证》、《林木种子经营许可证》或者《林木种子生产经营许可证》;②植物检疫登记证。
3.2业绩要求:2014 年至投标截止之日止,有与招标项目在建设内容相似(合同金额200万以上)的项目业绩 1 个(须提供每项业绩的合同协议书和竣工或完工验收证明复印件)。
3.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本工程招标不需提前报名,开标时直接投标,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随时关注黔江区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www.qjdtc.com/),在黔江区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www.qjdtc.com/)上自行下载本招标项目的招标文件、图纸、清单、答疑、补遗等投标截止时间前公布的所有相关资料,不管投标人下载与否,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都视为投标人收到以上资料并全部知晓有关招标过程和事宜,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4.2 本招标公告开始发布至投标截止时间止,各投标人应随时在黔江区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www.qjdtc.com/)上关注本招标项目相关修改或补充内容。
4.3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600元,递交投标文件时支付购买招标文件的费用,否则招标人和代理机构可以拒收其投标文件,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地点详见招标文件。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重庆市招标投标综合网、黔江区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
7.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重庆市黔江区润民农村水利工程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重庆市弘禹水利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 地 址:重庆市江北区兴隆路22号9楼
邮 编: 邮 编:
联 系 人: 张老师 联 系 人: 张老师
电 话: 1396933141 电 话: 023-89079046
传 真: 传 真:
2018年 11月1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