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湛江市霞山区南柳河截污工程(EPC)总承包由湛江市霞山区发展和改革局以湛霞发改字[2017]29号文核准招标,建设资金由财政统筹解决,招标人为湛江市霞山区南柳河管理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EPC)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湛江市霞山区南柳河截污工程(EPC)总承包。
2.2 建设地点:湛江市霞山区。
2.3 建设规模及内容:维修改造主河道污水管道5.9KM,新建主河下游排污口至污水处理厂截污管道1.5KM,污水泵站1座;对南柳河十二条支渠总长11.667KM的渠道进行河道清淤整治后,针对具体河道断面布置截排污管道及排污箱涵等措施;完善污水纳入系统,增加DN400PE支管2.14KM,配套建设241座检查井。本工程工程等级为IV等,主要建筑物级别为4级 ,次要建筑物级别为5级,临时建筑物级别为5级。
本次招标建安工程费用估算为8608.76万元 ,勘察设计费用估算为432.1万元。最终以财政部门审定的施工图预算为准。
在保证设计质量的前提下,必须按照政府主管部门确定的投资额度和要求严格控制,实行限额设计,严格控制初步设计和施工图设计的变更,确保工程概、预算不突破限额目标。
2.4 招标范围:完成本项目的勘察、设计、设备采购、施工至工程竣工验收、备案、移交,完成并配合相关部门结(决)算、审计、工程保修等工作。工程监理、征地拆迁、移民不列入总承包范围。
具体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以下事项:
2.4.1 勘察设计内容
本工程的勘察设计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工程勘察、取得工程勘察成果文件。初步设计(含工程概算文件编制)、施工图设计、施工过程设计控制及设计跟踪、工程设计变更、施工现场配合服务、后期采购咨询服务、配合审核竣工图及质量缺陷处理等为达到本项目竣工投入使用所需的各项专业设计及其它配套工程的设计,并通过政府主管部门的相关设计审查。
2.4.2施工内容
施工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本工程项目设计范围内所有工程内容的施工(包工、包料、包工期、包质量、包安全生产、包验收、包保修等),施工范围包括全部施工设计图纸及工程量清单等有关资料范围内满足本项目竣工投入使用的施工总承包,具体以发包人要求为准。
2.4.3相关报批、报建配合服务:报批报建配合,竣工备案等。
承包人需与专业分包单位签订专业分包合同,并配合做好施工管理工作,同时,承包人须按国家、地方、行业规定以及发包人要求对项目工程总承包管理。
2.5工期要求:总承包工期240个日历天。其中:
2.5.1 勘察设计工期要求:
勘察设计工期:合计60日历天,以合同签订之日起计算,勘察设计方按招标人要求的时间提交阶段成果,报相关部门审批的时间不计算。
2.5.1.1 承包人应在总承包合同签订后30日历天内完成初步设计及工程概算文件,初步设计审查批准后30日历天内完成施工图设计,并提交全套施工图设计文件。
2.5.1.2 各阶段的工程勘察与设计周期同步进行,承包人应按国家技术规范、标准、规程和招标人的任务委托书及技术要求进行工程勘察,按合同规定的时间提交质量合格的勘察成果资料。
2.5.1.3 勘察周期须满足工程设计要求,由中标人自行安排。
2.5.1.4 施工现场配合服务:自工程开工算起至工程竣工,对本项目全程现场指导与监督及编制竣工图等相关工作。
2.5.2 施工工期:合计180个日历天内完成竣工验收,开工日期由监理工程师发出的开工令中指定的日期算起,以工程竣工验收通过、承包人送交建设工程竣工验收报告的日期作为实际竣工日。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法人营业执照,按国家法律经营。
3.2投标人须同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以下资质:
(1)工程设计综合资质或水利行业设计丙级以上(含丙级)或水利行业(河道治理)设计专项丙级以上(含丙级)资质。
(2)工程勘察综合类甲级资质或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勘察))丙级以上(含丙级)资质。
(3)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以上(含贰级)资质。
3.3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的家数最多不能超过2家,联合体主办方须为具备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企业。联合体各方在同一招标项目中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或者参加其他联合体投标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3.4本招标工程只接受投标人的总公司报名,不接受分公司报名。
3.5拟派总承包项目负责人要求:须是投标人(独立体或联合体主办方)的在册人员,具有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资格以及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水建安B证),并同时具备高级工程师职称,在报名时及中标后,该总承包项目负责人不能担任其它项目的项目负责人。
3.6拟派设计负责人资格要求:须是投标人(独立体或联合体)的在册人员,具有水利类高级工程师或以上职称。
3.7拟派勘察负责人资格要求:须是投标人(独立体或联合体)的在册人员,具有工程师或以上职称。
3.8拟投入本项目的勘察设计主要管理人员还包括:注册造价工程师1名。
3.9 独立体或联合体主办方拟投入本工程的在本单位注册的现场主要管理人员主要还包括:施工技术负责人1名(水利类专业工程师)、质检员1名、安全员1名(要求持有水建安C证)、施工员1名、资料员1名、材料员1名;
3.10社保证明要求:须提供独立体或联合体主办方拟派施工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质检员、安全员、施工员、资料员、材料员和独立体或联合体设计方设计负责人、勘察负责人、注册造价工程师的属于本单位员工的近3个月(截止发布招标公告当月的上一月份)的社会劳动保险缴费证明(以提供加盖当地社保局或税务局印章的为准)。
3.11信誉要求(企业状况):
投标人(独立体或联合体各方)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的状态;没有处于被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取消投标资格的处罚期内;没有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的状态;在投标报名截止日期前三年内没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已书面认定的重大工程质量问题;在投标报名截止日期前三年内,没有弄虚作假骗取中标、围标串标行为。
3.12本项目报名开始日之前(不含开始日)投标人(独立体或联合体各方)己在广东省水利建设市场信用信息平台建立信用档案;
3.13投标报名者必须为(独立体或联合体各方)法定代表人或单位技术负责人和拟派本项目的总承包项目负责人,须持本人有效的第二代身份证原件方可报名。
说明:1)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详细资格要求见招标文件。资格审查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将被否决。2)投标人(独立体或联合体各方)报名前已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办理企业信息登记。
4. 投标人报名需提供的资料
报名时提供复印件,所有复印件须加盖投标人(独立体或联合体主办方)公章,并提供原件备查,需要年审的证件必须经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年审合格才有效,如到期未年审,必须附有关行政主管部门未组织年审的说明,否则视做无效证件:
4.1联合体共同投标协议书原件(如为联合体投标则提供,格式见招标公告附件1)。
4.2投标人(独立体或联合体各方)的法定代表人有效的第二代身份证复印件和有效证明书原件。若为单位技术负责人报名,则还需提交本人有效的第二代身份证复印件及法人授权书原件。
4.3投标人(独立体或联合体各方)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4.4投标人(独立体或联合体各方)的资质证书副本复印件(施工资质无需提供原件备查)。
4.5投标人(独立体或联合体主办方)的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复印件。
4.6投标人(独立体或联合体各方)的基本帐户开户许可证复印件(如果基本帐户帐号变更,还必须提供开户行出具的有效帐号变更证明)。
4.7拟派总承包项目负责人注册建造师证(或执业资格证书持证人员从业情况信息公开平台系统打印的证书(加盖投标单位(独立体或联合体主办方)公章))、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水建安B证)(或广东省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信息系统打印的证书(加盖投标单位(独立体或联合体主办方)公章))、高级工程师职称证、有效的第二代身份证及社保证明复印件。
4.8拟派设计负责人职称证、有效的第二代身份证及社保证明复印件。
4.9拟派勘察负责人职称证、有效的第二代身份证及社保证明复印件。
4.10(独立体或联合体主办方) 拟投入本项目的在本单位注册的现场主要管理人员(质检员、安全员、施工员、资料员、材料员)的中国水利工程协会颁发的岗位证、社保证明和有效的第二代身份证以及安全员的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水建安C证)复印件。
4.11拟派施工技术负责人的职称证、社保证明及有效的第二代身份证复印件。
4.12 独立体或联合体设计方拟投入本项目的注册造价工程师的资格证或职称证、社保证明及有效的第二代身份证复印件。
4.13 投标人(独立体或联合体各方)己在广东省水利建设市场信用信息平台建立信用档案的网页截图(盖公章)。
4.14(独立体或联合体各方)投标申请人声明原件(格式见招标公告附件2)。
4.15 广州建设工程投标报名申请表(原件,一式二份,单独提交)。投标人可自行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下载。
【注:1. 投标人(独立体或联合体主办方)应按要求提交以上报名资料1式2份,且投标人应编制报名资料的封面、目录并装订成册; 2. 投标人对以上报名资料的真实性负责,经审查符合要求后方可报名购买招标文件。】
5. 投标经济补偿
5.1招标人对本项目的所有投标人均不作任何投标经济补偿,其投标费用自理。
5.2招标人有权无偿使用未中标或者放弃中标单位的设计技术方案。所有投标人应保护招标人使用其设计技术方案不能受到来自第三方的侵权诉讼或索赔,否则投标人应承担由此而产生的一切责任。中标人负责设计技术方案修改和优化,相关费用已包含在合同费用中。
6. 招标文件的获取
6.1报名时间:2018年 11 月 22 日至2018年 11 月 26 日上午9:30至11:30,下午14:00至16:00。
6.2报名地点: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广州市天河区天润路333号),招标文件资料费2500元/套,售
后不退。
7. 确定投标人的办法
7.1凡提供符合要求的报名必须资料的报名人均可成为投标人。
8. 投标文件的递交
8.1开标时间:2018年 12 月12日 09 时 40 分。
8.2开标地点: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新闻发布厅。
8.3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2018年 12月 12 日 10 时00分。
8.4投标文件递交地址:投标人(独立体或联合体主办方)应于投标截止时间前将投标文件密封送达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新闻发布厅(地址:广州市天河区天润路333号)。
8.5 逾期送达的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 ,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不予受理。
9.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等媒体上发布。如需对本公告进行修改、补充,将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发布,本公告在各媒体发布的文本如有不同之处,以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发布的文本为准。
本招标公告未尽事宜,执行本工程的招标文件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的有关规定。
10. 联系方式
招 标 单 位:湛江市霞山区南柳河管理所 地 址:湛江市霞山区建设二横路1号
联系人:陈生 联系电话:0759-2199326
招 标 代理机构:河南新恒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湛江市霞山区文明中路16号303房
联系人:金秀梅 电 话: 0759-2360688
2018年 11 月 21 日